哈罗学校招标公告
哈罗学校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海口哈罗学校项目委托建设管理投标邀请书
仁恒置地(海南)有限公司、海南陆侨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海口哈罗学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对《关于海口哈罗学校委托建设管理事宜的请示》(市城投[2018]328号)的批复,同意以委托建设管理的模式对海口哈罗学校项目进行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兴洋大道以东、江东大道北侧,总用地为145亩,总建筑面积约63214㎡(含地库停车场面积),建设内容包括拟建教学区、寄宿区、员工区、就餐区、运动场、游泳池、礼堂和表演厅、艺术中心等各个主要功能区域。
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为约6亿元(不包含土地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2.2委托建设管理范围和内容
委托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招标人(即本合同委托人)单位职责,负责承担本项目的教学区、寄宿区、员工区、就餐区、运动场、游泳池、礼堂和表演厅、艺术中心、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等各个主要功能区域的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工程、通讯管道工程及其它市政工程外接水电等全部工程建设的施工委托管理工作,以及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节能审查、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勘察设计、施工图及预算、施工图审等所有前期工作、施工全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和项目移交等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土地证手续办理、进行征地拆迁,负责与政府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项目参建各方的关系,以及按照本合同其他约定,对工程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管理等承担主要责任。项目监理单位、第三方审计单位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并进行管理,本项目执行全程跟踪审计。
2.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办法及委托建设管理合同约定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2.4管理服务期:自建设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止,建设管理总服务期为558日历天(包含前期工作阶段、施工阶段)及2年质保期。由于委托人、政府、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迟的,工期相应顺延,延期增加的管理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委托建设管理费控制价为:620万元。项目委托建设管理费控制价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文件规定计取。最终结算委托建设管理费用以本项目结算审计结论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及建设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07日17:00时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工作日内),到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小区2号楼4楼3A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21日9:30时,地点为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5.2逾期到达的或者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弃权,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11月07日前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 联 系 人:贺工 |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国机中洋公馆小区3A3室 联 系 人: 朱小姐 |
2018年10月31日
标签: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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