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2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系统建设项目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2

各投标人:
现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83页财务状况表中<投标文件正本中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彩色扫描打印件应每页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审计专用章)确认(即彩色扫描打印件上加盖印章的原件)>这段描述应如何理解?
答:上文中所指的财务报告彩色打印件是基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报告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打印的文件。在彩色打印的文件中,财务报告原件中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审计专用章)的扫描页相应处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审计专用章)确认,其他页需要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复核或者审验印鉴。
即投标文件中需分别在对应位置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审计专用章或复核、审验印鉴。


招标代理: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标签: 系统建设 财务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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