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西永组团梁滩河整治涉及地块规划调整研究(18C0262)采购公告
重庆市主城区西永组团梁滩河整治涉及地块规划调整研究(18C0262)采购公告
项目背景:
梁滩河为主城区一级支流,由于部分水体水质不达标,河道两侧景观较差,高新区正在编制梁滩河九龙坡区段水环境达标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与梁滩河整治工程(高新区西区段)景观工程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景观方案”),同时拟将部分地块由于生态保护需要调整为湿地公园。本次规划研究与规划的主要工作是调整解决湿地公园与“实施方案”、“景观方案”以及梁滩河两侧用地与道路存在矛盾问题,保障“实施方案”、“景观方案”、湿地公园的顺利实施。
项目内容及要求:
(1)规划研究背景。(2)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解读。(3)规划区现状建设概况及评价。(4)规划调整分析:1)调整研究:结合“实施方案”与“景观方案”对梁滩河两侧用地布局以及道路系统提出规划方案,为下一步总规编制中河流两侧用地控制提出建议。2)地块调整:①对“实施方案”有影响地块,将影响范围内用地调整为防护绿地,确保项目实施对周边地块发件不造成影响。②结合“实施方案”进行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将该类地块调整公园绿地,保障梁滩河湿地公园的建设实施。3)道路调整:结合“实施方案”,对部分道路进行优化,确保河道的开挖建设不影响后期的市政道路实施。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0月31日 至 2018年11月5日17: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8楼九龙坡区规划分局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及打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鲜)章)。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8楼九龙坡区规划分局
磋商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8楼九龙坡区规划分局
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局九龙坡区分局
采购经办人: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138*****93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建设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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