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眉山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

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己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函[2009]3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人民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社会函[2009]3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地点:眉山市新区东坡大道

安装采购内容:中央空调、电梯及医用气体设施购置及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中央空调、电梯及医用气体设备安装与采购。

交货期:自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

标段划分: 3 个标段。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为一标段;电梯采购与安装为二标段;医用气体项目为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许可的生产厂家或获得唯一授权书的非系统生产和实施的供应商/代理商;中外合资或独资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国产品牌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标的品牌应为国内外知名一线品牌,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有3个及以上(单项设备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产品实际运行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备查。应具备保证产品长期正常运行的售后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许可的生产厂商或获得本次项目唯一授权书的的非系统生产和实施的供应商/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供应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标的品牌应为国内外知名一线品牌,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具有电梯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3年内有3个及以上(单项设备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产品实际运行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备查。应具备保证产品长期正常运行的售后服务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许可的生产厂商或获得本次项目唯一授权书的的非系统生产和实施的供应商/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压力管道安装资格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来承揽过3个500个及以上的床位工程业绩。应具备保证产品长期正常运行的售后服务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 月 28日至2010年 5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309持以下资料报名。

一标段:(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留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项目唯一授权书(非系统生产经销商或代理商适用);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留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项目唯一授权书(非系统生产经销商或代理商适用);

(4)资质证书;(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电梯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标段:(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留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项目唯一授权书(非系统生产经销商或代理商适用);

(4)资质证书;[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压力管道安装资格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5)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地点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 眉山市文庙街1号

邮 编: 620010

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 138*****399

传 真: 028-********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310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夏女士

电 话: ***-********

传 真: 0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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