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生态景观带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滨江生态景观带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乐山大佛景区滨江生态景观带项目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大佛景区滨江生态景观带项目工程 已经由 乐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投资〔2010〕22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 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发改政策〔2010〕222号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5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山大佛景区滨江生态景观带项目工程 。
2.2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任家坝。
建设规模:新建仿古旅游设施10000平方米。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工期要求: 30 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有效资质;2005年1月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建筑规模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景区仿古建筑设计业绩,下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4 月 29 日至 2010 年 5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经办人于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乐山市中心城区兴发街规建局办公区五楼)持下列证件报名: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备查留盖鲜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5 月 19 日15时00分,地点为:乐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峨眉山-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凌云路2435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9号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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