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旅游形象行程短信推广项目(GXZC2018-C3-20677-GXHT)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旅游形象行程短信推广项目(GXZC2018-C3-20677-GXHT)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旅游形象行程短信推广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青秀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31日17:09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01日08:00至2018年11月07日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11月13日14:00至2018年11月13日14: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11月13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工****-******* |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旅游形象行程短信推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旅游形象行程短信推广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18-C3-20677-GXH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旅游形象行程短信推广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C3-20677-GXHT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利用中国铁路12306行程短信提醒服务,对广西各设区市旅游文化进行推广,提供食、住、行、游、购、娱以及相关法规和优惠政策短信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的能完成本次服务采购内容的设计、研究机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竞标截止时间前,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竞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8:00至2018年11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3、采购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磋商文件售价:25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4:00至2018年11月13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参与竞标,对其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
(四)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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