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煤矿职工经济适用住房(烟霞丽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江煤矿职工经济适用住房(烟霞丽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出江煤矿职工经济适用住房(烟霞丽景)建设项目
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出江煤矿职工经济适用住房(烟霞丽景)建设项目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发改投[2010]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西岭房地产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政府从国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中拨付,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大邑县西岭房地产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10]65号文件)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邑县晋原镇。
2.2 建设规模:拟建经济适用住房及景观绿化道路、供排水、供电等相关附属基础设施,建筑面积约470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勘察周期11日历天;设计周期27日历天(含出施工图时间)。
2.4 招标范围:勘察及设计
2.5 标段划分:勘察一个标段, 设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条件:勘察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设计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
3.3.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2007年以来)企业已完成类似工程3个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6.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4 月 29 日至2010年 5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依法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 5 月 20 日 14时 30 分,地点:大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邑县西岭房地产公司
地 址: 大邑县晋原镇
联系人: 李尚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营门口路188号人和逸景A座11楼32号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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