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东晖苑二期(施工)预中标结果

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东晖苑二期(施工)预中标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晖苑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晖苑二期(施工),已由奎发改项目〔2018〕139号文批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奎屯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奎屯市;

2.2招标规模:绿化面积71700.91平方米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设计变更)全部工作内容施工。

2.4计划工期:2018年10 月26日开工,2018年11 月 30 日竣工;计划总工期:36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相对应的已登记备案人员;

3.2自治区区外企业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在自治区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上未被列入不良信息记录;

3.3由奎屯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时间:2018年9月25 日10时00分—2018年10 月8 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网上(网址http://124.119.80.114:909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25 日10时00分—2018年10 月8 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网上(网址http://124.119.80.114:9090/)

5.3 方式:网上交费后下载

5.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5.5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从四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进行评标。取值范围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相应评标办法如下: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系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系数K值取整)。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底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 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计算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 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系数K值取整)

K值建筑工程为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 园 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 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 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下浮区间。项目具体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区间在开标时抽取,或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 (下浮率取整)。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9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总报价A1,主材报价A2,措施费报价A3分别一一对应),招标控制价为B(总报价B1、主材报价B2、措施费报价B3分别一一对应),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K值、Q值均取整)

Q2=1-Q1, Q1、Q2 取值一般均应≥30%;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5%~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5%~100%,其他工程 88%~100%。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基本得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价比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每下浮1%扣1分。

主要材料报价、措施性费用报价基准价使用以上四种办法,修正系数按新建建﹝2010﹞7号文件综合评估法-经济标评审标准执行。

7.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行前往2.1所述地点踏勘;

8.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报名,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须先办理交易主体信息公开,报名、缴费及下载招标文件请在此页面

〈http://124.119.80.114:9090/jy/web/newsOne.jsp?newsVO.pid=NEWS********〉下载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奎屯市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刘康联系电话:135*****64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攀联系电话:157*****589

奎屯市园林管理处

2018年9月2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晖苑二期(施工)中标公示

时间: 2018-10-24 17:23:20 | 发布人: 余静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奎屯市园林管理处
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晖苑二期(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新疆通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5*******.5
注册建造师 :王桂玲王桂玲证号:********5575新********5575
第二名:新疆嘉韵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7*******.07
注册建造师 :褚丽褚丽证号:********8389新********8389
第三名:新疆胡杨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1*******.61
注册建造师 :姚勇姚勇证号:********6531新********6531
开标日期:2018-10-22 10:30:00
公示日期: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0月27日

关于奎屯市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晖苑二期(施工)变更中标人公告

时间: 2018-10-31 16:15:56 | 发布人: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晖苑二期(施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1日

开标、评标日期:2018年10月22日

中标结果公示日期:2018年10月24日

二、情况说明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通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棚改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晖苑二期(施工)招标文件第34条定标原则第2款之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奎屯市园林管理处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疆嘉韵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三、公示日期

公示期为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日(北京时间)。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奎屯市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刘康 联系电话:135*****64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攀 联系电话:157*****589

2018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项目 奎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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