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楼及伙食团灾后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办公楼及伙食团灾后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漓江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伙食团灾后重建工程
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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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漓江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及伙食团灾后重建工程 已由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苍发改投资【2010】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苍溪县漓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灾后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苍溪县漓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苍发改政策[2010]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市金颖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苍溪县漓江镇文化街1号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77.1平方米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资质,2007年以来具有1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4月29日 至2010年05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苍溪县国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5月22日 09点30分 ,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州东路二段8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苍溪县漓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苍溪县漓江镇文化街1号
邮 编: 624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市金颖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4号附1-2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0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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