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及高速路口路灯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及高速路口路灯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及高速路口路灯安装工程施工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及高速路口路灯安装工程施工
(资格后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HY-2010-T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街道及高速路口路灯安装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业主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5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6月16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办理《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C座402室)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4月21日至2010年4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埠施工企业还须携带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
4.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抵押金人民币3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提交到吉林市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史局长 联系电话:139*****5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C座402室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 钟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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