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项目的锅炉和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城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项目的锅炉和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扶余县城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项目的锅炉和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TZ100413

1、扶余县城区集中供热节能改造项目的锅炉和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 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范围如下:

型号:QXW29-热水锅炉一台。要求:1.单锅筒 2.往复炉排(双推,材质为镍铬合金)3.强制循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范围内锅炉及附属设备生产能力和资格及锅炉安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 本次招标接受锅炉生产企业和锅炉专业安装企业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的主办方必须是锅炉生产企业。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652号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投标人需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锅炉生产制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9、投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日期为准,提交到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第三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扶余县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 公 地 址: 长春市慈光路652号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_0431-********

传  真: 0431-******** 联 系 人: 王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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