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张家口服务区及於家梁停车区三化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怀安、张家口服务区及於家梁停车区三化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京藏高速公路怀安、张家口服务区及於家梁停车区三化建设(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京藏高速公路怀安、张家口服务区及於家梁停车区三化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函计【2017】107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张家口市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以张资管字【2018】36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返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於家梁、怀安服务区。
2.2建设规模:对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於家梁、怀安服务区的广场、综合楼、公共卫生间、机电的部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2.3施工计划工期:监理下发开工令之日起8个月内完工(各服务区卫生间工程建设项目须在2018年底完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2.4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工程实施、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附件2中附录1要求的资质,满足附件2中附录2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报名前,须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1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
地 址:张家口市万全县孔家庄镇交通局苗圃
邮 编:075000
联 系 人:刘树民、白晓炜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分公司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81号天人名仕乐居商住小区15号楼3层)
邮 编:075000
联 系 人:于伟强
电 话:181*****918
传 真:****-*******
电子邮件:137*****302@163.com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资格审查条件
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1项高速公路服务区或收费站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 求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中级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服务区或收费站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分 主要人员: 25分 业绩: 25分 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和措施 | 对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 | 5分 | 缺项得0分; | ||
理解基本准确,得0.1-3.0分; | ||||||||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1-4.0分; |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1-5.0分; | ||||||||
监理工作程序 | 5分 | 缺项得0分; | ||||||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0.1-3.0分; | ||||||||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1-4.0分; |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4.1-5.0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缺项得0分; |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0.1-6.0分; |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6.1-8.0分; |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8.1-10.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15分 | 缺项得0分; | ||||||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0.1-9.0分 | ||||||||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9.1-12.0分 | ||||||||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得12.1-15.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15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15分 | ||
加分 | 10分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满分1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5;E2=0.3;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企业业绩 | 25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15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 | ||
加分 | 10分 |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满分10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5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得5分; |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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