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武(汉)深(圳)高速公路仁化至博罗段先行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下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7〕2772号文核准了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入40%,银行贷款60%,项目发包人及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路线起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起点通过连接线顺接规划湛江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与汕湛高速云湛段相交,设六庙枢纽互通立交,向东依次跨越黄坡河、板桥河,经塘缀镇、樟铺镇,跨越鉴江,最后于长岐镇黎屋村与新建省道S285相交;主线长26.849Km,主线连接线长3.615Km,全线设互通立交5处(其中1处预留),主线收费广场1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特大桥1座,大桥24座。
2.2
2.2.1
本项目影响高速公路建设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迁改,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完工移交止,包括: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初步设计(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构筑物拆除及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含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调试、拆除工程、配合验收、完工、移交、资源录入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2.2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1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程完工后30天内提交竣工图。
标段 | 桩号 | 主要工程项目 | 资质要求 |
ZC-TX1 | 主线连接线 K0+000~K3+615(3.615km) 主线 K3+615~K30+457(26.849km) | 1)有线电视线路10处 2)中国电信线路46处 3)中国联通线路7处 4)中国移动线路25处 5)军用通信线路6处 | 一、具备下列两项施工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二、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三、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2018年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 |
注:以上迁改工程量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数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不予报名。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2018年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元(仅收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编:510101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7*****978
电子邮箱:********70@qq.com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
项目概况
1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以下简称“吴川支线”)是湛江市、吴川市、湛江(粤西)国际机场、茂湛高铁塘缀站之间公路交通转换与联系的快速通道,对完善湛江市高速公路网络,提高湛江(粤西)国际机场的辐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湛江市作为粤西经济发展中心与龙头的作用,构建吴川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带动吴川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鉴于湛江(粤西)国际机场计划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为实现本项目与之同步建成,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迫切的。吴川支线已纳入《广东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2、
本项目线路起点位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殷底西侧,终点位于长岐镇黎屋村东侧。项目路线起点与湛江调顺岛大桥连接线(二期)规划路线顺接,路线向北展线与汕湛高速公路云湛段交叉(设六庙枢纽立交)。路线基本总体呈西-东走向,向东跨越规划的机场南连接线(设出入口机场互通立交),经塘缀镇板桥街道,而后上跨县道X661进入樟铺镇,在樟铺镇设置出入口樟铺互通立交,并设连接线对接县道X700和县道X661。而后路线在茂湛铁路与积美大坝水闸桥之间跨越鉴江,本项目终点设于长岐镇黎屋村东侧,近期设置T+单喇叭形互通对接新建省道S285。项目主线长度为26.849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3、
二、通信管线迁改概况
本项目影响高速公路建设需要迁改的通信线路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迁改,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完工移交止,包括: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初步设计(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构筑物拆除及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含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调试、拆除工程、配合验收、完工、移交、资源录入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主要工程数量及权属单位如下:
1)有线电视线路10处
2)中国电信线路46处
3)中国联通线路7处
4)中国移动线路25处
5)军用通信线路6处
三、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件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标段。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1)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备注:吴川支线通信线路迁改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由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开具,若基本开户行无法开具的,可由其上级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形式):2018年11月19日17:00时之前(以到账或接收时间为准)。
4.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5.以支票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塘尾街道塘尾桥嘉裕电商城(吴川支线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7*****978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2018年月日参加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天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2018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具体信息或数据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7*****978 电子邮箱:********70@qq.com |
1.1.3 | 招标代理 机构 | 无 |
1.1.4 | 项目名称 |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 |
1.1.5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 |
1.1.6 | 建设规模 | (1)有线电视线路10处 (2)中国电信线路46条 (3)中国联通线路7处 (4)中国移动线路25处 (5)军用通信线路6处 |
1.2 |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 政府投入的资本金40%和国内银行贷款60%,资金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从初步设计开始至工程完工移交止,包括:工程报建(含规划报建、施工报建、消防报建等)、初步设计(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构筑物拆除及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含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调试、拆除工程、配合验收、完工、移交、资源录入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
1.3.2 | 承包方式 | 设计施工总承包,考虑军用通信线路迁改涉及军事,该部分工作可能部分或全部由军方自行组织迁改,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军用通信线路迁改内容和范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
1.3.3 | 计划工期 | (1)15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工程完工后30天内提交竣工图。 注:根据需要,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天(或发包人另行通知的时间)内须完成部分指定管线的迁改施工,以减小对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工点影响。 |
1.3.4 | 质量要求 | 质量验收合格,满足本项目公路设计、用地红线、公路施工和建设运营等高速公路方相关要求;满足产权人及通信行业有关标准、设计要求;满足规划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
1.4.1 | 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设备最低要求 | 见附录1-附录6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
1.10.2 | 招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
3.2.3 | 有效报价 | 有效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
3.2.5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元;下浮率:4%~7%(含界值)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120个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每标段(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交)。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具体详见附件。 对于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还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利息计算原则如下: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利息计算以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利息金额计算四舍五入至分位。 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利息支付通知后,须在六个月内持利息等额发票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收款账号说明到招标人办公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保证金利息。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4)串通投标;或 (5)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签等环节因作假而取消中标资格;或 (6)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或 (7)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 |
3.6.3 | 签署、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处签名、盖章,无需逐页签名、盖章。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U盘1个(内含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U盘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
3.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27 号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ZC-TX1标段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2018年11月22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27 号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通信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ZC-TX1标段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在2018年11月22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1 | 开标时间、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在完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需对开标情况记录表进行无异议的签名确认。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名(评标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担保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额的10%。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不要求 |
8.5 | 投诉 | 监督部门: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 址:广州市珠江东路32 号利通广场 电 话:020-******** 传 真:020-******** 邮 编:510623 项目管理单位监督部门: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 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 电 话:***-******** 传 真:***-******** 邮编:510101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否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补遗书及相关通知,招标人将在http://139.219.132.171/index1.asp热点下载中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密切关注下载网站,并自行下载。 2、投标人收到补遗书或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的时间为准)回函确认已收到该补遗书或通知,回函形式:扫描件(彩色,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0@qq.com。 |
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承包方式、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迁改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本迁改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业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地点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管线迁改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本迁改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招标人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3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应符合招标人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4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施工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包括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业主审批备案。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补充资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8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不予解答。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中予以明确。若澄清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招标人将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延期发出时,投标截止日期相应后延。
2.3.2招标文件发出以后至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发出的所有具有编号的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总体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要点
(7)项目管理机构
(8)投标人的自评分表
(9)承诺函
2、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
(1)报价函
(2)报价函附录
3、投标人自备1个U盘(内存投标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3.2投标报价说明
3.2.1投标报价
3.2.1.1投标报价书应包括投标函、投标函附录等内容。
3.2.1.2投标报价是投标单位对投标工程的期望承包价。
3.2.1.2.1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报出自己的投标报价。
3.2.1.2.2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资料一起考虑。
3.2.1.2.3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3.2.2投标报价方式
3.2.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表格格式,填报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2.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承包期内物价上涨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
3.2.2.3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2.3投标报价原则
3.2.3.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各分项工程所涉及的设计、评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劳务、设备安装、安全生产经费、征拆青苗补偿及材料检验、调试、培训、管理、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施工措施等费用,以及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
3.2.3.2投标报价执行国家、广东省最新法律、规范、规定。
3.2.3.3其它未说明的事项,由投标人参照通信行业现行标准和各投标人自身情况测算后计入投标报价。
3.2.3.4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3.2.4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书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发包人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3.2.5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企业简况”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完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3.5.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3.6.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投标文件建议采用双面印刷。
3.7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报价文件装订在一册,商务技术文件装订在一册。
4.1.2商务技术标书和报价文件标书分别封装。包装必须密封,内外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投标文件的封面与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分开封装,U盘(内含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与正本(报价文件)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与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4未按本章第4.1.2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5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第一信封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以及其他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见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3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不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将不开启且当场退回投标人)。第二信封公开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程序同上,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期间通讯工具畅通。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举产生。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等;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7.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7.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7.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下列两项施工资质中的任意一项: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2、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2018年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 |
安全生产资格: 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
财务要求 |
1、施工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及以上; 2、施工企业近三年的营业额总和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施工企业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 |
注:1、近3年指2015、2016、2017年;
2、盈利以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附录
业绩最低要求 |
近五年完成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施工业绩:新建或迁改通信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其中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或国省道通信管道、线路新建或迁改合同累计2000万元。 2、设计业绩:完成过2项通信线路新建或迁改设计工程。 |
注:1、近五年指2013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项目完成时间以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签署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的“完成”: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当地通信部门同意验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设计业绩的“完成”: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或图纸评审会议纪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设计业绩按“项”计算,同一合同算一项业绩。
附录
信誉要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双方)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双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预防犯罪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或网上申请查询结果打印件(原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 (1)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无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2)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5年7月1日至查询之日。 如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预防犯罪部门已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投标人可免于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但应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相关公告(或检察机关的公告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
附录
人员 | 数量 | 资质要求 |
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 | 1人 | 5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备机电或通信或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资格,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
设计负责人 | 1人 | 通信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且从事通信工程设计5年以上。 |
现场施工员 | 2人 | 通信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通信设施施工管理经验3年及以上。 |
设计人员 | 1人 | 通信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通信工程设计3年及以上。 |
安全员 | 1人 | 具有政府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
注:1、上述工作时间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2、附录5所要求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按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其他拟投入人员为承诺制,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承诺书格式见后附《承诺函》;
3、发包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录6
种类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要求 | 备注 |
专用设备 | 1 | 光纤熔接机 | 台 | 1 | ||
2 | 光功率计/光源 | 台 | 1 | |||
3 | 路面切割机 | 台 | 1 | |||
4 | 经纬仪 | 台 | 1 | |||
5 | 水准仪 | 台 | 1 | |||
6 | 兆欧表 | 台 | 1 | |||
7 | 万用表 | 台 | 1 | |||
8 | 吊车 | 台 | 1 | |||
9 | 叉车 | 台 | 1 | |||
10 | 顶管设备 | 套 | 1 | |||
11 | 电焊机 | 台 | 1 | |||
12 | 柴油发电机 | 台 | 3 | |||
普通设备 | 1 | 吉普车 | 台 | 2台 | ||
2 | 工程车 | 5T | 台 | 2台 | ||
3 | 小汽车 | 台 | 1 |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3、附录6所列设备为承诺制,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承诺书格式见后附《承诺函》。
附件4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评标组织
1.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由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1.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清标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1.1.2对清标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
1.1.3按照1.3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2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2.1初步评审:对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1.2.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业绩、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等进行综合评分;
1.2.3澄清(如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2.4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不通过第一个信封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将在开启第二个信封前退回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业绩、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清单),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1.2.5报价算术性修正(若有)。
1.2.6澄清(如果需要)。
1.2.7评审报价得分。
1.2.8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1.2.9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二、评审标准
2.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2.1.1投标文件资格评审: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1.2投标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相关图表;
b.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含U盘)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 项规定。
(13)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被国家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且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评分标准)
本迁改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评委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及其评分标准对每项进行打分。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业绩、总体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要点、履约信誉)组成。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技术文件占50分(业绩30分、总体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要点10分、履约信誉10分)。
2.2.1商务技术文件(业绩、总体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要点、履约信誉)评分标准(满分50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2.2.1.1评分项目及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分值50分) |
1 | 施工、设计业绩 (3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施工、设计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8分。 (1)每增加完成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或国省道管道、线路新建或迁改施工合同金额500万元,加1分,最高加10分。 (2)完成单项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或国省道管道、线路新建或迁改施工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加2分,最高加2分。 本项累计最高加12分,每项业绩不能重复计算加分。 |
2 | 总体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要点(10分) | |
2.1 | 工期保证体系、设计方案及保证措施 (4分) | (1)路径比选科学,设计方案合理经济;对本迁改工程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改迁方案最快时间内减少对高速公路施工影响,对迁改线路途经的地区特征、人文环境非常熟悉,征拆青苗赔补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施工部署,包括施工主要设备及进场计划、劳动力及材料计划、与其他工程的配合进度等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的得3.2~4分; (2)对本迁改工程的工期重要性比较理解,工期计划安排基本可行,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2.4~3.2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2.4分。 |
2.2 |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2分) |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1.6~2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地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
2.3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2分) |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1.6~2分; (2)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有一定的认识,能制定合理的措施,符合环保的要求,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
2.4 | 对本迁改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方案 (2分) | (1)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了解透彻,并制定相关的措施、方案,分析透彻、措施及方案科学合理的,得1.6~2分; (2)对本项目工程重点难点有一定的了解,并制定相关的措施、方案较合理的,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
3 | 履约信誉(10分) | 履约情况(10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若自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因公路或通信工程的质量、安全、履约、投标等问题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5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一次的,扣4分; (3)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通报批评一次的,扣3分。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2.2.1.2实施办法:
除报价得分、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按四个细分项(
2.3第二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已标价报价文件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章。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函及附录、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投标文件纸张采用A4纸幅。
(3)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及以上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4报价文件综合评分标准(满分50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确定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摇珠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3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下浮率(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招标人控制价:********元;下浮率:4%~7% (含界值)。
(3)确定有效投标价:
通过财务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下浮率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3%,作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5)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一个百分点扣1.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若D1≥D,F1=F-(D1-D)×100×1.5;若D1<D,F1=F-(D-D1)×100×0.5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50;
D1—投标人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2.5投标人综合得分(满分100分):投标人得分=业绩得分+总体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要点得分+履约信誉得分+评标价得分。
2.6 推荐中标候选人
2.6.1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报价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以注册资本金高的投标人优先(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为准);
(2)由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名次。
2.6.2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6.3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6.4 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2.7 定标原则
2.7.1 招标人应首先选择每个标段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的中标人。
2.7.2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7.3 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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