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采编播工作人员招标公告
招聘采编播工作人员招标公告
毕节市广播电视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采编播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提升毕节市广播电视台的节目质量,加大毕节市对内对外宣传力度,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考10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采、编、播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人数及招聘职位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年龄28周岁(1982年6月1日后出生)以下,有从事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报考播音主持岗位要求
①专业不限;
②五官端正,报名时先进行目测上镜面试;
③持有全国普通话等级测试一级甲等或一级乙等合格证书(在职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上岗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理解能力,以及稳定健康的心理素质、敏捷机智的应变能力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6、报考记者岗位要求
①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 、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中文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②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一定的文学素养和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表达能力,有较好的交流和沟通能力;有独立的思维和创新意识,能独立完成电视节目的采写工作,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计算机基础。
7、报考编辑制作技术岗位要求:
①电视制作技术、影视后期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等相关或相近专业,且熟练掌握3D动画制作技术;
②能熟练掌握现代影视非线性编辑及后期制作技术,熟练编辑制作一定水准的电视节目;能对电视设备设施的软、硬件进行熟练使用和维护。
8、报考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1.播音主持2名(男女各一名)
2.记者5名
3.编辑制作技术人员3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毕节市新城区市行政办公中心三楼)联系电话:****-******* 136*****057
****-*******
联系人: 向昆鹏 武琴 曾丽
(三)报名方式: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考记者和编辑制作岗位的人员可以从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J-GOV.GOV.CN)下载报名表填报后发送至 bjsgbdst@126.com
(四)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人员,需携带本人不超过5分钟的播音、主持影像资料(DVD光碟或U盘);
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报名费60元;
3.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分数以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文字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以及相关技能的掌握运用能力。考试内容包括播音主持业务知识、新闻理论知识、摄影摄像知识、电视编辑制作和后期维护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记者岗位需现场采访,并撰写新闻稿件(报考记者、编辑制作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播音主持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时间:2010年5月23日。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和内在潜力,包括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应变、技术操作等。根据招考岗位特点,采用现场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3、按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最后面试人员。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方案报考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在岗人员,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两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以上报考人员服务期未满一年的允许报考,但不予加分。
四、政审和体检
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员,如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并组织培训,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招考人员的身份及待遇
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是经上级机关批准成立的广电传媒机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人员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身份进行管理,待遇按国家、省、地、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经面试、笔试、选择性面试、政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录用到毕节市广播电视台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试用期不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将解除聘用合同。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在2010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将解不能聘用。
七、监督
招考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严格把关,严守纪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招聘条件和工作程序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广播电视台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招考采编播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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