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网格巡查电瓶车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网格巡查电瓶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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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网格巡查电瓶车采购公告 |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受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网格巡查电瓶车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网格巡查电瓶车 项目编号:ZZC2018-J093 采购预算:25.20万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的是网格巡查电瓶车项目。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项目信息 报名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8年11月07日。采购信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底部的“本市其他网站”栏目中的“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完成报名并在[采购业务-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1月09日13:00-14:00时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9日14:00时整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郑浩、欧心怡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11月09日14:00时整 谈判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220室、221室) 邮编:215600 采购单位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路27号 联系人: 郑浩、欧心怡联系电话、传真: ****-******** 采购单位联系人: 马陈飞咨询电话: ****-******** 八、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网格巡查电瓶车 2500.00元; 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谈判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1月08日14:00时整前到达本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心只接受银行汇款(仅指大、小额支付系统汇款、苏州同城系统转账)或者行内转账(仅指投标人在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的行内转账)二种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户名、开户行及帐号信息:在“打印回执码”中查看[注:供应商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点击该采购项目栏的铅笔图案进入“完善投标信息”界面,再点击“打印回执码”即可]。: 如有疑问请咨询农商行电话:****-********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报名通过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2018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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