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无塔供水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无塔供水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鄂采计[2018]-2787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无塔供水系统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HBJHY-XY-*******
2、项目名称: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无塔供水系统
3、采购内容:院机关无塔供水系统及配套管材线材的采购、安装、运输、检验、人员培训、试运行及其他售后等相关服务工作。
4、项目预算价:9.78万元
5、项目工期: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具备岗位培训考核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就上述情况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得
1、满足条件的投标单位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携带以下资料(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组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二、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应证明材料;
2、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11月19日15时00分,届时请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檀溪府邸3栋1-1204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鲁馨 电 话:181*****448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樊魏路27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骁电话:138*****858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檀溪府邸3栋1-1204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报名日期 | 年 月 日 | ||
供应商名称 | (全称并加盖公章)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本人签字)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居民身 |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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