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s/contenthandler/ebid/!ut/p/digest!N_5daMHgbyRiOPvt7gua6g/pm/oid:--portletwindowid--@oid:6_A95CAT6JK55Q50IHDU8Q6C1KO5 /wps/contenthandler/ebid/!ut/p/digest!N_5daMHgbyRiOPvt7gua6g/um/secure/currentuser/profile?expandRefs=true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四采油厂普通防护服、手套、医疗用品等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ZY18-XA511-WZ833 第四采油厂普通防护服、手套、医疗用品等招标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范围:第四采油厂普通防护服、手套、医疗用品等招标采购属于长庆油田公司委托二级单位采购物资,共涉及27项物资品名。(详见附件1)。 1.2交货地点:第四采油厂生产区域。 1.3价格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4交货期:供货期内招标人分批次采购,每次采购会签订单独的书面采购合同,每次采购交货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中标人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 1.5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中标结果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若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将此标段内物资调整为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物资,自油田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被纳入集中采购物资则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 1.6本次采购物资划分一个标包,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 1.7本项目采购数量暂不确定,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每次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预估采购总金额为600万元,中标人承担实际结算金额少于预估金额的风险。 1.8技术要求:按照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 1.9本次采购物资为油田公司委托采购物资,当本次采购物资被纳入油田公司集中采购时,被纳入的物资执行油田公司集中采购结果。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生产(制造)资质或经营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
2.2 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近一年指2017年,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严重质量事故和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法律纠纷;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在相关网站自行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否决投标; 2.4 2015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投标产品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2.5 投标人近几年(2016年至开标截止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附合同、结算单、结算发票复印件)。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未承诺或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企业公户电汇,携带电汇凭证领取文件;错汇、重复汇款,概不退款。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9610 行号:********3500 投标人电汇,需填写汇款附言:“5WZ833标书费” 3.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3.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3.5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 递交投标文件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9时00分。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4.3 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4.6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3.2条相同。 5. 开标 5.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 5.2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地址:宁夏银川兴庆区 邮编:718500 联 系 人:王雄 电话:139*****91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地址: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 联 系 人:王兰 手机:152*****503电子邮件:wanglan_xa@cnpc.c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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