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建设PPP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

社会事业建设PPP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

彰武县社会事业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

彰武县社会事业建设PPP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彰武县工业发展服务中心(原项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经彰武县人民政府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2018.FXJY.ZB.024-2

1.2项目名称:彰武县社会事业建设PPP项目

1.3项目授权主体:彰武县人民政府

1.4项目实施机构:彰武县工业发展服务中心(原项目工作办公室)

1.5项目背景: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彰武县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运维绩效水平,彰武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彰武县社会事业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彰武县工业发展服务中心(原项目工作办公室)作为项目发起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1.6项目地点:

彰武县社会事业建设PPP项目包括三个子项,分别是博物馆及档案馆、卫生监督所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及治沙精神干部学校。其中博物馆及档案馆位于彰武县彰武镇(郑家村、西家村)体育中心院内,治沙精神干部学校位于彰武县章古台镇,卫生监督所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位于彰武县城南派出所南侧。

1.7建设规模:

根据彰武县目前实际需求,计划博物馆及档案馆合建为一栋三层楼,卫生监督所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合建为一栋四层楼,治沙精神干部学校建设为一栋四层楼。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博物馆及档案馆

博物馆及档案馆建设一栋综合楼,用地面积为10365平方米,其中博物馆建筑面积4263平方米,档案馆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地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327平方米,地下室600平方米,建设室外给排水、配电、供热、道路、硬覆盖及绿化等,并配套附属用房设备设施。

(2)卫生监督所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卫生监督所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共四层,用地面积为4965平方米,其中卫生监督所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新建附属用房500平方米,建设停车场、给排水、配电、供暖、道路、绿化及围墙大门工程,配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业务服务中心的设备设施。

(3)治沙精神干部学校

治沙精神干部学校共四层,用地面积为80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036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6536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建设室外给排水、配电、水源井、室外道路及硬覆盖、绿化、围墙、大门等,配套设备设施。本项目包含四个子项目,其中彰武县博物馆及档案馆建设项目合建成一栋楼,彰武县卫生监督所及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建成一栋楼。

2.项目公司组建

2.1合作范围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新建项目中BOT(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的方式运作。

2.2投资结构

本项目总投资暂定为7213.55万元,彰武县光华项目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作为PPP项目中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等同于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持股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持股比例为90%。社会资本方应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应根据项目进展分批分次到位。

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双方承诺将根据适用法律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缴纳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资本金的到位时间应满足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建设需求。

3.项目合作期限

3.1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3.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4.投资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取“可行性缺口补贴”回报机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8年11月01日起至2018年11月0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方式:投标人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407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

5.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9时00分。

6.3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6.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其他说明

8.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以银行电汇、网银交纳5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ppp项目合同规定。

8.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8.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允许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9.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彰武县工业发展服务中心(原项目工作办公室)

地址:彰武县人民大街60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567

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马先生、海先生

电话:****-*******130*****578

传真:****-*******

电子邮箱:fxjygszb@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0281

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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