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公开选择合作企业挂牌招标公告

“城中村”改造公开选择合作企业挂牌招标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挂牌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挂牌公告。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

(二)项目编号:G2018-001

(三)项目地址及范围: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中部,属于新市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临近白云新城,东南至棠涌村,西至石槎路,北至黄石西路。

(四)项目概况:

1、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原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于2014年10月29日作出《关于白云区小坪村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复》(穗旧改复[2014]6号,以下简称“<批复>”,见附件一),同意对小坪村范围内94.35公顷用地纳入统一规划范围进行全面改造,改造范围包括村属集体建设用地80.8公顷、农用地及未利用地12.46公顷、诗书工业园用地1.09公顷。改造范围内现状建设用地已完成“三旧”改造标图建库的面积共82.09公顷。

2、土地房屋现状: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勘测数据,小坪村行政范围总用地面积112.61公顷,其中已征国有用地、储备农用地、新一轮土规中的农用地共计18.26公顷不纳入改造范围。现状总建筑面积共计110.22万平方米,其中现状村民住宅总面积33.23万平方米,现状集体物业总面积75.02万平方米,国有建筑1.97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3、小坪村采取全面改造、村自主开发模式,村生活用地、融资地块一次性转为国有性质;村经济发展用地保留集体性质;融资地块通过协议出让方式交给村自主改造开发。

改造范围内的经营设施用地(变电站、邮政所、医院等)无偿交由政府指定部门使用,由经营部门负责建设;非经营性设施(市政道路、绿化、学校、消防站等)相应建设成本纳入改造成本由改造主体承担,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改造范围内涉及的市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按照《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后同步移交(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

4、改造项目主要规划指标:

现状总建筑面积共计110.22万平方米,其中改造规划拆除现状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保留白云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廷谏黄公祠、介石黄公家庙及按村民意愿保留的白虎仔(进行翻新修葺),建筑面积共0.22万平方米。另外,原状异地迁建小坪乡约、新建刘氏祠堂、北约祠堂、西约各一处,合计建筑面积约0.08万平方米。

改造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94.35公顷,净用地54.49公顷,规划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67.96万平方米。

复建安置区净用地22.75公顷,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80.86万平方米(含公建配套2.51万平方米),其中复建住宅净用地9.05公顷,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0.15万平方米(含公建配套2.51万平方米),复建村集体物业净用地12.58公顷,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0.41万平方米(无公建配套),迁建及保留历史建筑净用地1.12公顷,计算容积率面积0.3万平方米。

融资区净用地15.37公顷,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6.39万平方米(含公建配套2.85万平方米),其中融资住宅净用地11.55公顷,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1.18万平方米(含公建配套面积2.85万平方米),融资商业净用地面积3.82公顷,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5.21万平方米(无公建配套)。

政府统筹住宅净用地15.02公顷,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0.03万平方米(含公建配套4.96万平方米),其中交由市政府使用部分总占地6.02公顷,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6.15万平方米(含公建配套2.04万平方米);区统筹使用地块3.921公顷,计算容积率9.065万平方米规划指标(含公建配套1.14万平方米);小坪村统筹使用地块5.108公顷、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4.815万平方米(含公共配套1.78万平方米),其中5.75万平方米用于解决村民回迁安置面积缺口,余下的9.065万平方米(含公建配套1.78万平方米)用于统筹解决改造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

5、改造成本:根据《批复》,改造成本为人民币46.25亿元(大写:肆拾陆亿贰仟伍佰万圆整)(不含1.85亿元村民自筹费用和融资地块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经初步测算,本改造项目实际改造成本不低于人民币74.26亿元(大写:柒拾肆亿贰仟陆佰万圆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超出的改造成本由招商方提供不高于9.0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285万平方米)融资解决,最终面积按照成交结果确定(即竞得方获得的面积为:融资地块面积+招商方使用的9.065万平方米-竞投面积)。

6、小坪村制定《新市街小坪经济联合社城中村改造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新市街小坪经济联合社城中村改造集体物业补偿方案》(以下简称“两个补偿方案”)作为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目前已获得 71%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表决同意。

7、《批复》的生效:根据《批复》第九条规定,《批复》于白云区政府公布之日生效,在批复生效3年内,两个补偿方案未能取得9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改造方案批复自行失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10日公布《批复》。

二、合作方式

(一)招商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产生竞得方,由招商方提供城中村改造土地,与竞得方共同开发建设,竞得方负责改造范围内的所有改造成本及资金投入,招商方不承担改造过程中的任何费用。

(二)竞得方应严格按照两个补偿方案(包括本公告增加的补偿内容)妥善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三)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产生的竞得方按政府最终审批的改造方案批复及相关文件规定,由竞得方负责实施(以招商方名义)改造范围内房屋及附着物的动迁和拆迁安置补偿、复建安置区的设计、报建、拆迁、补偿、施工、验收、回迁选房、回迁房移交、办证等相关工作(包括招商方统筹用于建设村民回迁安置房的5.75万平方米+竞投面积),负责按规划开展改造项目范围内市政设施、公建配套项目的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移交等相关工作。

(四)竞得方承担改造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招商方改造项目前期投入、前期费用、土地出让金(复建地块除外;招商方统筹用于建设村民回迁安置房部分即5.75万平方米+竞投面积的土地出让金视供地时相关政策要求确定,供地缴纳土地出让金由竞得方承担;如计缴时土地出让金超出改造方案计算标准的,超出部分亦由竞得方承担)、拆迁补偿临迁费用、集体物业租赁清退赔偿费用、开发建设成本、确权办证税费(包括住房维修基金)、集体物业临迁补偿款、各类税费、奖励费用,以及改造期间招商方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商方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复建区物业、招商方统筹用于村民回迁安置的5.75万平方米、以及竞投面积建设全过程监督的费用,涵盖设计咨询、工程建设咨询、工程监理;招商方就本项目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以及在改造过程中所发生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村民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费用等;动迁工作费用,招商方工作人员在组织动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组织回迁、摇珠选房、交付物业的工作费用)。

小坪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已纳入改造成本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本改造项目承担。如政府先行实施的,则该部分费用由竞得方负责归垫。

(五)竞得方应按照《批复》要求,将政府统筹用地中交由市政府使用土地6.02公顷、区统筹使用土地3.921公顷,完成拆迁补偿、建筑物清拆、土地平整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同时,结合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将小坪村改造范围内涉及未交付的白云(棠溪)站、白云二线、铁路东路等地块,完成拆迁补偿、建筑物清拆、土地平整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六)竞得方应按以下要求交付复建物业(包括复建住宅、复建村集体物业、招商方统筹用于解决村民回迁安置面积的5.75万平方米规划指标面积及《成交确认书》确认招商方获得的竞投面积,下同):京广铁路以西集体物业动工拆卸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京广铁路以西复建物业竣工验收完毕并移交给招商方;京广铁路以东村民住宅动工拆卸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京广铁路以东复建物业竣工验收完毕并移交给招商方。

(七)招商方对两个补偿方案增加以下补偿内容:

1、临迁费标准在现《新市街小坪经济联合社城中村改造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基础上每月每平方米增加人民币5元(大写:伍圆整);

2、对整体连片(以土地面积达到10亩及以上视为整体连片)的经济社无上盖空地按照每亩人民币40万元(大写:肆拾万圆整)标准补偿给联社、各经济社,总计约222亩;

3、竞得方支付给招商方以及下属经济社的改造期间内集体物业临迁费补偿为人民币6700万元/年(大写:陆仟柒佰万圆整),每年递增5%。

4、其他增加内容见《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合同》。

(八)招商方获得房屋的建造标准:

1、物业的主体建造标准如地下室、大堂、各层的层高须不得低于融资区出售的商品房建造标准、村民复建房外立面、公共部分的装修标准以及电梯等公共设施建造标准、以及绿化、小区配套设施建造标准须与融资区出售的商品房同一标准,在现行设计规范允许的情况下,复建住宅房屋外墙须采用混凝土浇筑构成(外墙不采用砌砖方式)。

2、装修标准:住宅、集体物业中的公寓(公寓面积以报建面积为准)为内部精装修(住宅装修标准不低于人民币1500元/平方米(大写:壹仟伍佰圆整),公寓精装修标准不低于人民币1800元/平方米(大写:壹仟捌佰圆整)。住宅和公寓的每个房间配空调(包括客厅,空调功率应与房间体积匹配)。

3、车位配置:住宅每100平方米1.4个车位、商业办公每100平方米0.8个车位,每个车位套内面积不少于13平方米,并且车位应按照广州市最新标准建造。

(九)复建安置区的工程监理和监督:

1、由招商方按有关规定公开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和监理单位对招商方获得的回迁安置房建设进行监督,相关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2、村民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招商方作为复建地块的业主,为保证施工质量,有权组织村民监督小组参加复建房施工监督,村民监督费用自复建房实际开工日起至全部物业交付招商方6个月时止,由竞得方按月支付给招商方,实报实销。

(十)竞得方获得的利益:

竞得方在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上获得融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规划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融资区面积+招商方使用的9.065万平方米-竞投面积),以及按照法律归属于开发企业的地下车库以及配套设施。竞得方在项目融资地块上分期开发、建设、经营商品房,盈亏自负,招商方不参与融资地块收益分成,不承担融资地块开发的风险。

招商方负责协调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广州市小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小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招商方为城中村改造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竞得方以获得广州市小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形式实现上述利益。

竞得方应优先保证复建物业的建设和交付,不得因融资区建设项目的推进影响招商方利益的实现及公建配套、市政设施的建设。

(十一)其他条件详见《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合同》(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可按照公告中第六条“挂牌文件的索取”的要求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

三、竞得方须承诺接受以下条件

(一)竞得方须按照改造方案批复和政府最终批复的设计条件以及《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完成本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竞得方承担改造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

(二)承诺严格按照两个补偿方案及本《公告》增加的补偿内容确定的补偿标准、补偿原则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须在改造方案批复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完成两个补偿方案取得9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直至完成全部复建安置工作。

(三)申请企业确认为竞得方的,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大写:壹亿圆整)直接转为复建安置监管资金,不予退还。

(四)申请企业确认为竞得方的,必须在取得《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格,招商方有权没收其人民币1亿元(大写:壹亿圆整)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方在签订《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人民币3亿元(大写:叁亿圆整,含交易保证金)至复建安置资金监管账户。

(六)在签订《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合同》30日内,竞得方缴存现金人民币35亿元(大写:叁拾伍亿圆整)至复建安置资金监管账户,其它改造资金双方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合同》及市、区复建安置资金监管有关规定缴存。

(七)竞得方须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至《成交确认书》发出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人民币19.7万元(大写:壹拾玖万柒仟圆整)。

四、申请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报名,不接受自然人、境外单位及联合体报名。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年检合格,无经营异常情况。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大写:伍亿圆整);

(三)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为准);

(四)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亿元(大写:叁佰亿圆整),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

(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达100万平方米(含100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六)具有广东省范围内城市更新改造(含旧村、旧厂、旧城)经验:广东省范围内取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按计容建筑面积计算累计不少于40万平方米;

(七)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8亿元(大写:叁拾捌亿圆整),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至报名截止日内);

(八)近三年在工商、税务、建设、房地产等部门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也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工程“烂尾”或其他类似违法等情况(申请企业出具书面承诺,以母公司资信授权方式报名的,母公司也须在授信委托文件中承诺);

(九)本次报名接受母子公司(限直接持股≥51%)以资信授权方式申请(申请企业及资信授权方数量均仅限于1家)。申请企业应符合第(一)至(二)项资格条件,申请企业可使用母公司(三)至(八)项资格条件报名。申请企业或其母公司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多层股权控制的,每一层持股≥51%)的竣工面积、城市更新改造业绩可以合并计算;申请企业竞得后申请企业及其母公司须共同与招商方签订《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合同》,共同承担义务。

五、竞价方式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企业达到3家以上(含3家),本次竞价活动方为有效。

(二)在招商方统筹使用的14.815万平方米(含公建配套1.78万平方米)规划指标中,5.75万平方米(不含公建配套面积)用于解决村民回迁安置缺口问题,其余9.065万平方米(含公建配套1.78万平方米)用于公开竞投。

(三)竞投底价面积:是指招商方获得的复建区80.86万平方米物业加上述第(二)条招商方提留的5.75万平方米住宅物业,共计86.61万平方米的物业。

(四)竞投面积,是指申请企业在招商方获得的竞投底价面积基础上,增加给予招商方的物业,竞投面积为住宅物业,不含公建配套面积。竞投面积优先在招商方用于公开竞投的9.065万平方米规划指标中落实,超出部分在融资区住宅面积中安排。

(五)竞价方式:申请企业按每300平方米的倍数进行递增竞投面积,竞投面积归招商方所有,报价截止时以竞投面积最高者确定为竞得方。

(六)本竞价活动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亿元(大写:壹亿圆整)。

(七)本项目竞价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具体网上报价时间见本《公告》第八条“时间安排”,具体竞价方式见本《公告》附件三《竞价规则》。

六、挂牌文件的索取

(一)符合第四条第(一)至(九)项资格条件的申请企业,在本公告发布后可以持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具体参照附件中《资格申请文件》格式制订)、取件介绍信(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身份证原件供核对)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文件(不收取费用),如申请企业取得挂牌文件后经研究决定申请报名的,已经提交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不需重复提交。

(二)挂牌文件索取的地址及时间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人:沈小姐 杨小姐

联系电话:***-******** ***-********

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7日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七、报名及需提交资料

(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公开选择合作企业的报名申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为准,申请企业应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及交易系统提示上传报名申请资料,并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方可取得竞投资格。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四《交易须知》。

(二)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申请企业应于网上报名后,委派授权代表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网上报名及交易系统上传的报名申请文件应与现场提交的资料一致,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土地交易部

资格申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资格申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二):

1、报名申请函(提供原件);

2、《承诺书》 ;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提供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6、《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7、2017年度审计报告(须能反映净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8、《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国家住建部颁发为准,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竣工项目业绩(表格)以及业绩证明(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母子公司资信授权方式参与申请的,授权方的业绩可作为申请企业的业绩证明);

10、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业绩(表格)及业绩证明(申请企业被确定为改造主体的提供政府改造批复;其他改造方式的提供政府改造批复和申请企业与政府或改造主体的合作合同,以母子公司资信授权方式参与申请的,授权方的业绩可作为申请企业的业绩证明);

11、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8亿元(大写:叁拾捌亿圆整)的资金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之日至报名截止日内;以母子公司资信授权方式参与申请的,授权方的资金可作为申请企业的资金证明);

12、资信授权书(以母子公司资信授权方式参与申请时提供);

13、本公告及附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三)若申请企业以母子公司资信授权方式参与申请,上述第3至6项文件,应按授权方和被授权方(申请企业)分别提供,申请人应提供工商部门盖章的证明母公司对子公司持股情况的证明,并提供规定格式的资信授权书授权方的资质、财务数据、业绩经验方可视同为申请企业所有。除此之外,非本公司的资质、财务数据、业绩均不能为申请企业所使用。

(四)资格申请文件的编制及装订要求

1、资格申请文件应参照附件《资格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资格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资格申请文件所涉及证照资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业绩应按照资格申请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业绩表格,并按填写的业绩表格逐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年份要求为:2017年度;

6、银行资金证明应提供原件一份;

7、资格申请文件壹式伍份(银行资金证明提供原件一份),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资格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除资格申请文件格式中明确写明“盖单位章”处之外,申请企业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应逐页加盖单位章,报名文件装订成册后应加盖骑缝章。

八、资格审查和确认及交易保证金的缴纳

招商方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请企业资格进行审查,申请企业须按照交易系统通知的账户及时间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大写:壹亿圆),方能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结果将显示在交易系统上,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企业方能取得网上报价资格。

九、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

(二)挂牌文件索取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

(三)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

(四)现场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提供原件核对)

(五)缴交保证金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

(六)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18日17时前

(七)网上报价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19日15时

(八)限时竞价时间:2018年12月19日15时起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申请企业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本次挂牌参照《交易须知》、《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引》、《新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进行,申请企业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申请企业应详细了解挂牌文件(包括本公告附件)以及项目的有关情况,申请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后,视为对挂牌文件以及项目情况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接受挂牌公告内容可能存在的遗漏、错误等瑕疵。如申请企业被确定为竞得方的,不得以项目存在遗漏或错误等瑕疵要求修改《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合同》的合同条款、或者拒绝与招商方签订该合同。

(四)申请企业同意接受《交易须知》、《竞价规则》、《新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有关网上交易操作要求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六)申请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及交易系统提示上传报名申请资料,并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方可取得竞投资格(资格审查由招商方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审核结果将显示在交易系统上)。交易保证金须由申请企业支付,交易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每次出价须高于前一次出价方为有效。

(八)网上交易成交后,交易中心对成交结果公示5日,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方应与交易中心共同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招商方来函要求,将竞得方的保证金划转到指定的复建安置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产生的利息按原途退回竞得方账户。非竞得方申请企业的保证金及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途退回。

(十)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http://3z.by.gov.cn/navigate.do)、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村公告栏等媒体发布。

(十一)现场踏勘和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十二)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云区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附则

(一)为维护小坪村应有的权益,形成竞争机制,确保竞投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若参与竞投的各方当事人在该竞投中存在弄虚作假、威胁恐吓、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关于本《公告》中的纰漏及未能详尽披露的事项,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招商方的要求进行修订。

(三)保证金缴交账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指定账号为准)

申请企业通过CA登陆交易系统,系统出现供选择的交易保证金银行界面,申请企业可选择某一银行,系统将随机分配该银行的子账户。申请企业应严格按照系统显示的子账户格式汇入公告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否则,系统将无法识别其保证金账户及到账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一)招商方: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二)交易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

3.项目联系人:沈小姐,杨小姐,联系电话:(020) 28866412、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

5.网址:http://www.gzggzy.cn/

(三)监督机构: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新市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电话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小坪经济联合社

2018年11月 1日

附件一:《关于白云区小坪村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复》

附件二:《资格申请文件》(格式)

附件三:《竞价规则》

附件四:《交易须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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