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事业发展局国民体质检测设备仪器招标公告
旅游事业发展局国民体质检测设备仪器招标公告
邹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局国民体质检测设备仪器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邹平市国民体质检测设备仪器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成人体质测试器材、电子皮脂厚度测试仪、亚健康测试仪、超声骨密度仪、人体成分分析仪、全自动血压计、健康体适能中心工作站。1.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划分项目分包名称数量预算金额(万元)A01邹平市国民体质检测设备仪器采购项目1批80.00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监测了解不同个体的体质成分,可更科学地指导居民全员锻炼身体,指导居民科学的健身锻炼方法和相关健身,让居民掌握适合个人的体育健身方法。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采购产品要求达到国家相关的关于国民体质测试器材通用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要求: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事故。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1: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署生效后15天全部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项目交付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在安装调试期间及完毕后,为采购单位技术人员提供全面、系统、深入的培训和中文操作手册,包括设备的工作原理、安装、操作、连接、 配置、保养、维护等。培训应达到使系统运行人员能“熟练操作、应付突发事件,判断故障、进行应急处理”的目的,直至被培训人能独立操作,并为被培训人提供到基地培训的机会,所有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个月,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保修期内设备及相关软件的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差旅费等支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效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2个月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成交供应商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本项目所用材料均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质量标准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设备材料进场后应附第三方检验机构(具有相关交安设施检验资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所供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中标单位无条件更换合格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损失。2)投标单位报价中应包含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等发生的费用。3)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中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弃置点,发生的全部费用在报价中考虑,如违反有关部门关于垃圾弃置规定,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4)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必须提供各种产品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进行验收。5)中标人在货物交付时必须提供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提供设备应通过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设备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6)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 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 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 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7)在设备供货时,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设备及软件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机器本身说明书的指标等),中标供应商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货物交付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途中造成的货物损坏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邹平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局 | 地址:山东省邹平县鹤伴二路567号政务大楼 |
联系人:刘书文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产业园A座 |
联系人:周泽龙 | 联系方式:****-******* |
附件:********1" target="_blank">『附件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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