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厂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同安厂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设 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天和【厦】招(设)字2010-03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昆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同安厂区工程已由厦门市开元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现委托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后续设计及服务阶段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厦门昆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同安厂区工程(设计) ;

2.2.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内,同宏路与新324国道交叉口西北角;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4419.1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3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 4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费用限额为: 3400 万元人民币;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本厂区含建筑、工艺设备和管道等全部内容,主要:(1)建筑物与构筑物部分:灌装生产车间、仓库、消防泵房、变配电站、检验实验室与管理用房、锅炉房、厂区围墙、道路、门卫等建筑构筑物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通信、智能化、消防和其他配套设施设计;(2)润滑油厂生产工艺与设备部分:储罐和基础、输油管道、调合设施、灌装线、汽车装卸、锅炉和空压机设施等基础、工艺、设备管道安装;(3)红线范围内的综合管网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的设计。

2.6.2. 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服务阶段及工程缺失完善 。

2.6.3.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注册

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4 月 30 日至2010年 5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图纸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帐;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 伍仟元(¥:1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 5 月 11 日 13 时 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 6 月 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楼)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中的各方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 3400 万元、计费额 115.82 万元,下浮幅度为 下浮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94.51 万元。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 / 元(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8.4.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厦门市开元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塔埔东路157号2层

邮编:361008 联系人: 蔡溪水

联系电话: ****-*******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厦门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4层

邮编:361012 联系人:小郑、小陈

联系电话:****-************** 传真:****-*******-1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行:农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帐 号:***************

缴交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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