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8】137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环境保护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阜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17〕82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国污普〔2018〕3号)、《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环普查〔2017〕188号)及附件《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江苏省政府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7〕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25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27号)、《阜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阜环委办发〔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阜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普查宣传资料印制;县级直接负责调查的表格的数据获取、填报;普查填报及软件使用指导培训与答疑;根据产排污系数计算并填报普查对象污染物产生量;镇、区普查表格抽样检查;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分析、问题整改及整体质量控制;整改上级普查机构在数据审核中反馈的各类问题;编制普查工作总结、技术报告、质量评估报告、普查公告和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污染源地图;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普查数据库建立;纸质、电子等普查档案的建档及管理,协助普查验收及成果发布;信息网络技术支持等。采购预算人民币8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项目完成时限:根据县普查办要求,与省市相关工作节奏同步,且于省市规定节点时间前完成。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文件)、《江苏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总体保证通过上级普查机构验收。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出席本项目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2018年7月至 2018年9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养老保险;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已中标“阜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标书编号:FNCG【2018】20-1号的单位不得参加“阜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标书编号:FNCG【2018】137号的投标工作。 5、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 2、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日8:30至2018年11月8日17:30。招标文件售价: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15: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23日15: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技术服务人员入驻县普查办正式开展工作后7日内付合同价的5%; (3)完成入户普查,普查数据经县普查办初审后付合同价的50%; (4)普查结果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 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十、采购人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1403室 联系人:蒋文涛 联系电话:189*****175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澳门路598号 联系人:邓昱 联系电话:****-********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 投 标 的 函 致:阜宁县环境保护局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报名“阜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编号:FNCG【2018】137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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