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长城贵德段(贵德古城)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明长城贵德段(贵德古城)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明长城贵德段(贵德古城)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文物局(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海省文物局以青文物综【2018】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明长城贵德段
(2)招标内容:青海明长城贵德段(贵德古城)文物保护利用设施:环卫设施建设:配置垃圾箱,垃圾清运,配置仿古的移动厕所;防护设施建设;排水整治;考古区展示;附属设施整治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明长城贵德段(贵德古城)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发包内容:青海明长城贵德段(贵德古城)文物保护利用设施:环卫设施建设:配置垃圾箱,垃圾清运,配置仿古的移动厕所;防护设施建设;排水整治;考古区展示;附属设施整治等
计划工期:193天
合同估算价:180.16万元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子账号:****************03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古建筑、古遗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1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责任工程师证(业务范围须包括古建筑、古遗址维修保护),并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1.2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出具的资质备案证;3.1.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1.4须提供近三年内(2015-2017年度)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1月02日09:00时至2018年11月06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3日11: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3日11:00,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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