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中台镇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中台镇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K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中台镇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已由灵台县林业局以灵林发﹝2018﹞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以及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中台镇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建设地点:灵台县中台镇。
建设规模:绿化650亩林地,包括采购栽植桑树3.25万株、刺槐7.605万株,修整林地650亩,对栽植林木进行抚育管理。
3.项目概算:总投资16.2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万元,自筹资金3.26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4月29日,总工期15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未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2.投标单位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国营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苗木生产地林业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许可证》和《苗木经营许可证》,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苗木生产基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若投标人对多个项目同时报名,且建造师为同一人的,只能中标一个项目或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6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灵台县国盛大厦11楼12号(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3.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人员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及《投标人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确保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已结束,否则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灵台县国盛大厦11楼12号(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
金额:3000元;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三日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省外建筑企业在开标前须办理相关入甘手续,详见甘建建(2016)20号文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中台镇西大街83号
联系人:柳 青
电 话:139*****266
监管部门:灵台县林业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57号
联系人:朱晓忠
电 话:151*****51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灵台县国盛大厦11楼12号
联系人:马伟云
电 话:18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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