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关于安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安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GK2018-08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服务名称

主要内容及要求

数量

预算

安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1、为深入推进安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实施,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对县城内居民的所有干垃圾进行统一回收、运输、分类处置并建立精准到户的垃圾分类信息综合监管平台等全过程的垃圾分类运输处置监管服务。

2、统一回收、运输、分类处置的主要垃圾分类如下如下:

(1)家庭日常生活垃圾干垃圾部分:废书废纸类、废塑料类、废包装物类、废金属类、废玻璃类、废纺织物类等;

(2)有害垃圾类: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杀虫剂罐、显影胶片、废电池、墨盒等;

(3)大件垃圾类:桌椅板凳、床垫沙发、柜子等废旧家具类;

(4)园林绿化类:小区内园林绿化修剪类垃圾;

(5)装修垃圾类:除了水泥、砖块以外的废材料、废木材、包装物、拆除的门窗、保笼等;

(6)废旧家电类: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脑等;

(7)其它类:废自行车、电瓶车、健身器材等。

3、要求必须进行上门回收,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平均参与率达到95%以上,户均垃圾减量达到0.9公斤/天,资源再生利用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率达到100%。

50000户

9000.00万元

注:

1、本项目服务期3年,总预算9000.00万元,每年预算为3000.00万元。

2、服务期内,采购人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拒付或少付服务费,直至终止合同。第一年服务期设置3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期内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3个月试运行期应达到的目标为:上门回收,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居民垃圾分类平均参与率达到90%以上,户均垃圾减量达到0.9公斤/天,资源再生利用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率达到100%。

4、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同类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案例,且该案例具有可向政府提供的垃圾分类信息平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6日上午09:0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

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天荒坪路与穆王路交叉口)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00元,可用银行转账、网银汇款等形式,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缴入(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帐号:****************676)。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加盖公章一份;

C、报名表。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国嫒 联系电话:****-*******/******* 传 真:****-*******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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