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企业财产、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企业财产、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企业财产、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企业财产、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恒安招【2018】第11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其5家下属公司2019年企业财产、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二、资金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范围、服务期限及要求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1个合同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云南昭通高桥发电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天生桥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屏边新源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平新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平岔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进行投保,投保险种为财产一切险,及所有车辆投保,投保险种为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3.2 服务期限:保险服务期1年。
3.3合同期限:一年。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其授权的标包保险标的所在地省级分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若为省级分公司投标的,同一标包仅允许一家省级分公司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应在所投标包的服务地区至少设有本地服务网点;
4、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五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到下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现场缴纳标书费(一律刷卡支付,不接收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开具发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户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3、出售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4、出售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1楼招标服务部(102室)。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10:00时(建议在9:15至10:00之间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楼评标室。
6.2 招标人于2018年11月23日10:00时在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楼评标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云南恒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龙庆路50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7@qq.com
违纪投诉电话:****-********
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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