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中学击剑器材招标公告
东湖中学击剑器材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平湖市东湖中学击剑器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
1、招标内容:击剑器材一批,详见附件“平湖市东湖中学击剑器材投标报价清单”。
2、交货地点:平湖市东湖中学
3、付款单位:平湖市东湖中学
4、付款办法:送货到校、并经学校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5、学校联系: 唐老师****-******** ,都老师 ****-********
6、项目要求:本项目须于2018年11月6日15:00前完成报价。
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为全新、合法的原装现货,并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所规定和承诺的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并提供“三包”服务,质保期从交货验收合格当天算起。
若涉知识产权等纠纷,供应商须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验收发现产品质量、技术等不符合合同要求,学校有权退货、拒绝付款。
7、报价要求:
根据学校需求,供应商进行一次性给予最低报价,报价须包含送货到校的设备(含配件)、运输、装卸、安装集成、使用培训、售后服务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若遇到推荐的产品型号停产等情况,请予以说明并提供不低于该产品配置的其他型号(以厂家提供的证明为准)进行报价。
招标控制价99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包含报价表、投标承诺书(盖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9、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分别装订成册,并封包在一个封袋内,封袋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接受电子报价)。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教育局网站或学校网站上自行下载,不提供纸质文件。
11、评标定标:
评标小组由学校招标小组人员组成并由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监督。
以总价低价为中标单位。
12、投标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湖市东湖中学东方校区(当湖街道小港路)总务处 都老师处。
无效投标:迟到、串标、不合理报价或不平衡报价的,评标小组讨论决定为无效投标。
无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中标后5天内全部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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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东湖中学
2018年11月1日
标签: 击剑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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