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灶村路灯工程路灯及安装招标公告

李灶村路灯工程路灯及安装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李堡镇李灶村路灯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镇李灶村路灯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李堡镇李灶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市李堡镇李灶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李灶村。

(2)工程规模:路灯68套;

(3)招标范围:路灯采购及安装。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3日,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编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工程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1

路灯采购及安装

详见工程量清单

10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含临时)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含临时)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他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7日14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开标前现场现金缴纳。

7、本公告发布期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9、投标人应在2018年11月7日11时前将本工程“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lbjwzb123@163.com(邮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李堡镇李灶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李堡镇李灶村

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七楼

邮编:226600

邮编:226600

联 系 人:储祥华

联 系 人:梅德华

电话:139*****725

电话:151*****7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路灯 路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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