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野份村棚户区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南野份村棚户区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 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 台州经济开发区南野份村棚户区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台州经济开发区南野份村棚户区改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00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本项目经台州市人民政府以《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叶村、沙田村和南野份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项的批复》(文号:台政函【2018】128号)进行批复。结合该购买服务项目情况及要求,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具有公益性、政策性及特殊性,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之第(五)点“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供应商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台州经济开发区府中路177号开投大厦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叶元斌高工台州市椒江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赵修建高工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梁照君高工台州市社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管书明高工椒江区海门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郭海滨高工浙江爱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台州市人民政府以《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叶村、沙田村和南野份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项的批复》(文号:台政函【2018】128号)进行批复。结合该购买服务项目情况及要求,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具有公益性、政策性及特殊性,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之第(五)点“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供应商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台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台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6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台州 棚户区改造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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