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扫车招标公告

洗扫车招标公告

洗扫车 SZCH2010-WZ-T-006
[2010-4-30 15:16:34至2010-5-11 13:30:00]

苏 州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 号:SZCH2010-WZ-T-006
采购单位:吴中区胥口镇环境卫生管理站
采购内容:洗扫车
采购项目类别: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采购内容:洗扫车
2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45天(日历日)
3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账 号:****************1
保证金查询电话:****-******** 史小姐
4 投标单位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0年5月6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单位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电话(传真):****-****************
联系人:刘虹
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时间: 2010年5月6日下午4:00以前。
5 谈判响应文件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二份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5月11日下午1:00-1:30整
7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西楼二楼会议室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迎春路171号
8 谈判时间:
时间:2010年5月11日下午1:30整
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西楼二楼会议室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迎春路171号
9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
10 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编号:SZCH2010-WZ-T-006
          :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吴中区胥口镇环境卫生管理站的委托,就其单位所需的洗扫车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可提供本次谈判文件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并具备下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谈判。
一、合格的谈判供应商条件
(一)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已报名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特殊条件
1、投标单位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一个月内在苏州市市区内设立售后服务部(站),如已有苏州市内服务点的,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点的房屋证明等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谈判文件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谈判文件领取方式: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2楼)领取谈判文件或自行到http://www.zfcg.suzhou.gov.cnhttp://www.szchzb.com下载本谈判文件。
3、报名方式:
(1)、需现场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2)、自行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附件5)填写完整与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并传真至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0512-********
三、采购内容
(一)标的物清单
1、 标的物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洗扫车 1辆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2、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项 目 型 号 及 参 数
外形尺寸(长×宽×高) 6450 mm ×2050 mm× 2470 mm
底盘型号 庆铃NKR77PLPACJAY (国Ⅲ排放)
底盘发动机型号 4KH1-TC
底盘发动机功率 96 kW/3400 r/min
副发动机型号 江铃JX493ZQ4A (国Ⅱ排放)
副发动机功率 62 kW /3600 r/min
最大清扫及清洗宽度 ≥3.1 m
清洗速度 ≥0~20 km/h
最高清洗水压力 ≥10 MPa
清洗水流量 ≤77 L/min
污水回收率 ≥90%
最大吸入粒度 ≥100 mm
水箱容积 ≥4.5 m3
垃圾箱容积 ≥2.8 m3
垃圾箱卸料角 ≥480
最大总质量 ≥7300 kg
1) 集扫路车和高压清洗车功能于一体,实现在一次作业中完成清扫、高压清洗和垃圾、污水的收集。
2) 具有路面清扫、路面洗刷、高压清洗、路缘石洗刷、污水回收、喷雾和道路隔离墙清洗等作业功能。
3) 采用中置两扫盘+中置宽吸嘴+吸嘴内置高压喷杆的工作装置布置型式。
4) 吸嘴内置高压喷杆冲洗角度可调,以达到最佳清洗效果。
5) 左、右扫盘具有独立或联动功能,以达到多种作业模式的选择。
6) 具有技术先进的高压水路控制系统,当高压水泵起动及工作水阀切换时,水泵能自动卸荷。
7) 左、右侧高压水喷杆和左、右扫盘具有防撞避让和自动复位功能。
8) 左、右侧高压水喷杆安装在吸嘴上,以保证喷杆离地高度不随车辆载荷的变化面变化。
9) 水箱内设有低水位传感报警系统,无水时自动报警,防止水泵缺水损坏。
10) 具有同时刷洗道路路面、路缘、路缘石立面和上表面的能力。
11) 水箱和垃圾箱采用双层结构,内壁光滑,以免挂垃圾;水箱和垃圾箱内层为不锈钢制造。
12) 垃圾箱内设置防溢满报警装置和高压自动清洗装置。
13) 配有手持高压喷枪,喷枪胶管不小于20 m,且采用旋转卷盘缠绕,收放自如。
14) 垃圾箱的倾翻采用两根液压油缸控制,提高垃圾箱的卸料稳定性和安全性。
15) 采用德国SPECK公司进口NP25/70-100型高压水泵、意大利公司进口的水溢流阀和水自动卸荷阀、日本进口的可编程序控制器、德国NORRES公司进口的吸管。
16) 具有液压油泄漏装置。
17) 具有液压助力转向。
18) 驾驶室配有空调和暖气装置。


注:以上设备的品牌型号仅为推荐,但投标单位所投设备品牌型号的性能不得低于推荐品牌型号,并且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要求。


(二)质量保证
1、保证产品不存在因材质、设计、制造等问题所引起的缺陷,否则厂方应无偿予以纠正;
2、产品自验车上牌合格后,试用期间厂方应免费保修;
3、经双方验收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开始;
4、技术指导:厂方应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今后使用中的技术指导;
5、供货商必须具备制造及改装能力的企业。
6、投标单位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承诺成交后一个月内在苏州市市区内设立售后服务部(站),如已有苏州市内服务点的,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点的房屋证明等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交货时间:成交后一个月内。
(四)售后服务等其它要求:免费质量保证期一年,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8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车辆交付及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10%的余款待质保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项目报价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类设备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风险系数自己确定),自行考虑材料市场价格,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单价及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该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变动。该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主材、辅材、人工等)、利润、安装、调试、税金、管理费、风险费、免费上牌服务、文件规定政策性费用等所有费用。单价乘以数量即为合价。
(二)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三)响应报价的计算方法
设备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根据本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设备清单,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综合单价及合价。
(四)报价编制依据
1、人工、设备、材料和机械等市场价格;
2、本次采购范围内谈判文件及谈判答疑纪要;
3、提供的采购设备清单。
五、各类费用说明
1、投标保证金:
(1)、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法:
①、银行本票、汇票,可直接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
②、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并换取收据(银行转账或现金解缴均以保证金到达账户为准)。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 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后,凭招标代理机构的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如成交人未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或违约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账 号:****************1
2、履约保证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或其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账号由采购单位提供),该保证金在合同项下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交付需方使用,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如成交人未按规定履行合同,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人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违约金。
3、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0.6%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账号:
账 户 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账号:***-********-46)
4、保证金缴退及成交服务费支付查询电话:****-******** 史小姐
六、谈判参加人员及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参加人员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招标代理机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代表组成。
七、评审办法:
在供应商谈判最终总报价不超过财政预算的前提下,采用如下评审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果质量、服务层次存在差异,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6)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谈判供应商作为相应的成交供应商。
八、谈判程序
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谈判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场,或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由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顺序,并分别进行谈判。
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此谈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代表介绍产品性能、方案实施、质量及专家提问;
5、进行价格商讨、售后服务商讨、商务条款商讨;
6、供应商最终填写总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
7、最终总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成交;
8、谈判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谈判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进行综合评定(在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十五分钟内同时交纳承诺函,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承诺函的供应商,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
9、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九、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见附件格式);
2、提供谈判声明函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4、产品品牌、生产厂家、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表;
5、主要设备的详细技术说明、采购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
6、200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的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同一型号车辆销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响应时间,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等);
8、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资质等;
9、上述各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0、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注明:谈判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谈判文件编号。
十、谈判响应文件制作
供应商需就本谈判文件第九项规定的内容单独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需制作一份正本及二份副本,正、副本均应分别装订成册,并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谈判文件编号。未按第九项谈判响应文件组成提供材料或未按要求制作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
十一、综合说明:
1、由潜在供应商自行组织对设备安装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由答疑而产生的谈判文件内容的澄清或修改,将由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于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发至各供应商及其它有关部门,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注明产品品牌型号、生产厂家、技术参数,并且所提供产品的性能、质量等指标仅允许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上作完全响应或正偏离响应,若谈判响应文件中未注明产品品牌、生产厂商、技术参数,及所供产品出现负偏离响应,此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谈判响应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准。
5、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一)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虹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二)采购单位:吴中区胥口镇环境卫生管理站
1、 联系人:张伟
2、 联系电话:138*****333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诚和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谈判邀请活动。代理人在谈判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谈判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谈判声明书
谈判声明书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成本(主材、辅材、人工等)、利润、安装、调试、税金、管理费、风险费、免费上牌服务、文件规定政策性费用等一切费用。明细见《报价表》。
2、如果我们谈判商务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愿意提供邀请方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人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
5、我们愿意遵守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谈判文件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
7、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采购单位提供的配合;
(3)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表格式

报 价 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产地、配置 偏离原要求的说明 数量 单价 合价 交货期





合计

供应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4、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谈判活动进行商务谈判。本公司所提交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方)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报名表

报名表


标 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报名人)全称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日期
发票号码 备 注


供应商:(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此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将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并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附件6
评分标准: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谈判响应文件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
2、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谈判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谈判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一)价格基准分: 35分
第一步:投标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第二步:选取基准报价。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
(二)质量: 32
1. 品牌:最高为5分
由评委根据所投产品的品牌在中国市场上的销售状况、技术可靠性、专利的数量等情况酌情打分。
2.科技含量:最高为2分
拥有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得1分;科技量新报告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3.产品及使用材料质量:最高5分
根据招标要求或提供材料明细清单(材料厚度、附件品牌);
4.技术性能和主要功能:最高为8分
技术性能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得6分,负偏离酌情减分(不能影响设备整体性能),正偏离情况由评委酌加1-2分;最高为8分;
5.产品质保期限的承诺程度:最高为5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整车质量保证期限1年得2分;每增加1年加2分,超过2年加5分;低于一年,不得分。
6. 各主要部(散)件的质量、工艺及适用性比较最高为4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7. 提供产品的其他附加优惠条件    最高为3分
(三)售后服务:12分
1、服务响应时间,最高为5分;
符合谈判文件服务响应时间要求的,得4分;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得5分;
2、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最高为5分;
符合谈判文件的维护方式、时间及承诺的得4分,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最高5分;
3、投标单位承诺备件备品保有年限,最高得2分;
(四)公司评价:21分
1.针对本招标项目所配备的专业技术力量,最高3分;
包括生产设备的先进性、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等。
2. 200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的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的同一型号车辆销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最高为5分。
3.用户使用反馈意见(需提供用户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盖章),最高为4分;
4.公司财务状况,最高得3分;
主要查看投标人营业收入总额、总资产、净资产等,但相关数据必须取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09年度会计报表,否则不得分。
5.公司资信证明,最高得2分;
包括银行资信证明、政府机构出具的重合同守信用证明等方面
6.公司规模、管理体制、市场信誉度及近三年所获荣誉等,最高得2分;
包括注册资本、所获表彰及荣誉等
7. 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最高为2分。

附件七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谈判采购编号 号政府采购谈判文件及成交单位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承诺函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清扫车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的标的物
1.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标的物,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详见清单:
1.2 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二、 合同价格与支付
2.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包括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存储、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车辆交付及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10%的余款待质保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2.3 乙方按期交货后向甲方结算货款时须提供下列单据:合格的销售发票、质量保证书及随产品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甲方盖章签收后的运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2.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5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三、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3.3 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免费质量保证期按乙方谈判响应文件及承诺函中的约定执行。
四、包装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
五、标的物的交付
5.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5.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5.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5.4 交货时间:成交后一个月内
5.5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伴随服务
6.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6.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6.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6.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6.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七、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
7.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7.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五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7.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八、 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8.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8.2 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8.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售后服务
按谈判文件及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承诺函中的约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
10.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0.1.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 乙方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0.2.2 乙方逾期交货的 ,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索赔
12.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2.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2.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
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3.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3.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3.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附则
16.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16.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6.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承诺函和谈判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4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文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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