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公安局大数据综合平台系统建设鹿采购《2017》0915号
鹿邑县公安局大数据综合平台系统建设鹿采购《2017》0915号
鹿邑县公安局大数据综合平台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鹿邑县公安局大数据综合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鹿邑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采购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编号:鹿采购【2017】0915号
2.2项目概算:约137.8万元
2.3采购内容:大数据综合平台系统建设(包括数据资源汇集库建设服务、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监管系统、全文检索系统、数据库服务器、虚拟化应用服务器(含虚拟化软件)、存储设备、千兆交换机、机柜及配套设备、实施,数据迁移及培训服务)。
2.4供货 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5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详细货物需求、技术规格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3投标人是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安装调试、测试验收、人员培训(包括技术资料提供)、检验、售后服务保障等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
3.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3.5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不良信用的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org.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lyggzyjy.org.cn/ggtz/1554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lyggzyjy.org.cn/ggtz/15545.jhtml;
因没有CA证书无法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1月3日8时30分至2017年11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采购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须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纸质采购文件不再出售。
4.3其他事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无法下载采购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鹿邑县公安局
地址:鹿邑县
联 系 人:马勇
电话:156*****995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6楼
联 系 人:刘亚猛
电话:188*****519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
2017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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