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库第五批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格库第五批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建电气化局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青海段)GKQHZHH2标段站后四电工程第五批自购物资设备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新建格尔木到库尔勒铁路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发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铁总办计统[2013]33号)批准建设,根据中国国际咨询公司《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家组评估意见》和《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铁建设[2007]152号)意见和项目业主——青藏铁路公司格库铁路建设指挥部转发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意见。采购方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格库铁路(青海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设备(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2采购内容:(见附件一:格库项目第五批自购物资邀请招标附表)
3.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b、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c、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d、投标人应提供2016至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地材供应厂家不需提供);
e、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f、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g、不接受被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
4.2 本次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4.3 本次谈判对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4.4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4.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确定参加本次谈判的厂商于 2018年11月5日(下午16:00时前)将《投标申请表》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7@qq.com邮箱。 对此次招标技术问题有疑问的和技术联系人联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11月7日上午9:30前在开标地点(详见下文)递交投标文件,其他时间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茫崖花土沟镇玉昆仑宾馆后中铁建电气化局格库项目部会议室
8. 联系方式
公司物资部:付奇 181*****592
项目物资部联系人:王世营 152*****055
技术联系人:黄勇魁 186*****839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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