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雕塑、车挂式无盖垃圾桶招标公告

景观雕塑、车挂式无盖垃圾桶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景观雕塑、车挂式无盖垃圾桶紧急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景观雕塑、车挂式无盖垃圾桶紧急采购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广朝财采分散〔2010〕4号
行政区划: 广元市-朝天区 采购包个数: 2个
采 购 人: 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人民政府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人民政府
包的描述: 车挂式无盖垃圾桶100个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2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人民政府
包的描述: 场镇景观雕塑1座
该包技术指标:

报价人资格要求: 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⑵包件一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需要具有环卫设施设备;
⑶包件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需要具有雕塑资质。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从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网上下载
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0年5月2日—2010年5月7日12时
询价文件售价: 从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网上下载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从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网上下载

报价截止日期: 2010年5月7日12时0分
报价地点: 传真报价,如果发生两个传真电话都发生故障,不能接收传真件的特殊情况,请及时用电子版发至:ctcgg@163.com邮箱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
其它内容: 邀请函

各景观雕塑及环卫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人民政府现就所需景观雕塑及车挂式无盖垃圾桶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编号:广朝财采分散〔2010〕4号
2、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景观雕塑、车挂式无盖垃圾桶询价采购
3、资金预算:100000元,其中:车挂式无盖垃圾桶60000元,景观雕塑40000元。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采购内容:
包件一:车挂式无盖垃圾桶100个

①外形规格:上口Ø680mm 下口:Ø590mm h:820mm;
②材质要求:桶体为1.5mm热轧板滚压成型,内衬3mm钢板加强(转向轮处内衬加强板不得使用角铁代替),桶底为1.5mm,冲压十字板筋。
③工艺要求:桶口、中部加筋,用12mm的圆钢。共计2根、底部三个14mm铸铁滚支撑(支撑力≥400公斤),后侧用转向轮,Ø20钢轴连接转向,灵活可靠。正面两个边用16mm的钢筋横轴连接;
④内外表处理:喷防锈底漆处理,外表面用高档兰色漆。
包件二:场镇景观雕塑1座。

㈠雕塑制作要求:
1、 表面效果:亚光。雕塑主体外表颜色为银色。
2、雕塑总高度为7.6米
不锈钢雕塑为6米(宽2.5米,大球直径1.4米,小球分别是0.4米、0.5米
基座:高为1.6 米(上表面及四周用大理石贴面、300#砼)
3、 材料:雕塑材料为不锈钢板,弧面为 1.5mm厚不锈钢,平面为1.5mm厚不锈钢。雕塑骨架主体为直径2.5mm钢管。
4、按要求的设计图样进行制作、安装。施工(设计图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㈡质量要求:
① 雕塑成品造型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② 重心稳定,无偏倒现象,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不可抗力除外);
③ 内部结构坚固合理,与基础连接牢固;
④ 表面平整光滑,加工工艺按国家行业标准;
⑤ 五年内不锈钢部分无蚀、锈现象,如有出现由供应商免费维修;
⑥ 喷漆部分保质期五年,五年后出现脱落,只收材料费;
6、供应商资格条件:
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⑵包件一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需要具有环卫设施设备;
⑶包件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需要具有雕塑资质。
7、公告时间:2010年5月2日—2010年5月7日12时
8、文件发售:从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网上下载
9、完工时间及地点:在5月25日前,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
10、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局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包件一和包件二各首付合同金额的90%、80%,2010年10月31日前付清。
11、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请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在2010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以传真方式报价,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传真电话:****-******* ****-*******
如果发生两个传真电话都发生故障,不能接收传真件的特殊情况,请及时用电子版发至:ctcgg@163.com邮箱。
1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2010年5月10日向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提交中标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完工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按以下情况处理:
⑴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规定签署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⑵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参加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点需要澄清的,请在活动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提出,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答复各参加的供应商。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

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人民政府
备 注: 请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在2010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以传真方式报价,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传真电话:****-******* ****-*******
如果发生两个传真电话都发生故障,不能接收传真件的特殊情况,请及时用电子版发至:ctcgg@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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