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州县朝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监理招标(LJLB2018-051)澄清公告(一)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州县朝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监理招标(LJLB2018-051)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象州县朝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LJLB2018-051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

二、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2(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增加:监理工作协调(满分 3 分):①[2.1-3 分]方法明确, 内容有针对性, 综合协调措施可靠。②[0-2分] 方法较明确, 内容有针对性, 综合协调措施可靠。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2(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的“造价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分值调整为:

造价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满分4分)

优:对工程造价控制重点准确、有效,监理措施有力、切实可行,评2.1-4分。

良:对工程造价控制重点较准确,监理措施可行、合理,评1.1-2分。

差:对工程造价控制重点不够准确,监理措施不可行、合理,评0-1分。

招 标 人:象州县博鑫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象州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8年11月2日



标签: 棚户区改造 朝阳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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