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及改造招标公告

信息化建设及改造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信息化建设及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信息化建设及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BIECC-ZB58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爽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大街4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爽,********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名称

是否接受进口

项目总预算

(万元)

01

信息化建设及改造

3300

项目简介:良乡医院经过多年信息化的发展、升级、改造,各核心业务系统均已完备,由于现有业务系统结构复杂,目前HIS、电子病历系统总体负载较大,系统运行稳定性问题暴露得日益严重;医院基于信息化服务临床、患者、管理,为进一步提升信息系统辅助临床业务开展,结合国内、国际标准(互联互通四甲HIMSS 6级)。对此,良乡医院在前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以电子病历、信息平台为核心的智慧医院建设,以全球化的开放视角,借鉴国际、国内医院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紧密围绕服务临床、服务病人、服务管理、服务科研的工作宗旨,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医疗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力争用2-3年左右的时间,将医院打造为新型智慧化、智能化医院,逐步建成国内领先水平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向更深、更广、更高的方向发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条件,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或者为其授权的分支机构。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1、每家公司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2日 09:00至2018年11月0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B座三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若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请将电汇底单(网银转账页面)扫描件及以下表格发邮件至jowena@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购买标书信息”。若需快递纸质版招标文件也请在邮件中注明,须加收快递费50元。电汇或网银必须于2018年11月9日下午16:30前到账。

招标编号

包号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汇款账户名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a.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b.招标文件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c.招标文件购买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如电汇或网银购买招标文件,须将上述资料于2018年11月9日下午16:30前,扫描并发送电子邮件或快递/送达至我公司,否则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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