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河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漂河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蛟河市漂河镇漂河桥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GZZBJH-1006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漂河镇漂河桥建设工程已由蛟发改字【2010】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分移民资金部分自筹,招标人为蛟河市漂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

桥长108.62米

2.2工程建设地点:漂河镇横道子村

2.3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0月2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

3.6外省(市)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持资质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1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如有拦标价,超出拦标价为废标。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漂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国彩,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吉林市北京路155号

联系人:刘晓娜,联系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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