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渤海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宁安市渤海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安市农业开发办公室_宁安市渤海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玉米收获机
品目
采购单位宁安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行政区域宁安市公告时间2018年11月02日17: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05日00:00至2018年11月09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09:30
开标地点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斯特大厦1013室
预算金额¥273.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宁安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闻天街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斯特大厦10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391


宁安市渤海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安市农业开发办公室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宁安市渤海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宁安市渤海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二、项目编号:NAC[2018]0094

三、采购内容:

用途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自走式茎穗兼收玉米收获

4台

457000

*******

自走式茎穗兼收玉米收获

3台

302000

906000

合计

7台

*******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五、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后20日内交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六、交货地点:宁安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具体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8.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含本项目相应采购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政府采购入库合格供应商。

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5投标人(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投标人(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核查路径为:

8.5.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8.5.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8.5.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8.5.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8.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9.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先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选择宁安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点击“网上报名”;

9.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每日9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1013室(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10.投标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户名: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号:****************0635

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注意事项:

a.各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并经常查询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转账不成功或退汇的情况。

b.各投标人缴存投标保证金应按项目所投标包转账或汇款,不得将所投多个项目或多个标包的投标保证金合并转出或汇出,不得将所投单个标包的投标保证金拆分转出或汇出。

c.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采购编号(NAC[2018]0094)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d.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投标人均将被拒绝参加投标。(由于银行网银系统实时对账单显示到账情况可能滞后,建议投标人最迟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工作日交纳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9时30分

1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斯特大厦1103室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12.1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9时30分

12.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斯特大厦1103室开标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发布。

14.其他

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招标人:宁安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地址:宁安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闫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1013室

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

日期:2018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准农田 高产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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