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教学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中国音乐学院基础设施改造——教学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中国音乐学院基础设施改造——教学用房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XHTC-ZFCG-GC-2010-008
3、采购人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1、结构;2、装饰;3、电气;4、拆除;5、声学;6、防护栏及阳光棚;7、室外电缆;8、给排水;9、防爆墙。
预算金额:¥3,800,000.00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 5 月 4 日至2010年 5 月 10 日每日9: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 月 24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时间:2010年5 月 24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
1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szy@xhtc.com.cn
电话(总机):***-********-208
传真:***-********
联系人: 孙兆誉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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