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8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高速公路WXSG-2标钢材 招标公告

S38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高速公路WXSG-2标钢材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5/01-1818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甘肃省S38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高速公路二标项目部使用的钢筋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甘肃省S38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高速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夏河县王格尔塘镇汪塘村,与G1816临合高速王格尔塘枢纽立交出口相接,之后沿S312线大夏河阶地两岸布设,经王格尔塘镇、洒索玛、达麦镇和拉卜楞镇,终于桑科镇桑科村,路线全长41.595km,总体走向由东向西。

十五局承建的WXSG-2标段,起讫桩号K4+652~K9+468,线路全长4.816km。沿线共设置特大桥1544.75m/1座、大桥1587.25m/4座;钢筋砼盖板涵:108.00 m/3座;钢筋砼盖板涵(线外)14.00m/3道;分离式隧道451.83m/1座(折算双幅洞长);其余部分均为路基;主要施工内容有: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防护及排水工程等,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

项目部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王格尔塘镇阿子合村。

2、招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省S38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高速公路工程钢筋。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总数

1

钢筋

HPB300Φ6

6

13023.65

2

HPB300Φ8

205.33

3

HPB300Φ10

1558.7

4

HRB400Φ12

5347.398

5

HRB400Φ14

56.554

6

HRB400Φ16

196.83

7

HRB400Φ20

1245.15

8

HRB400Φ22

772.684

9

HRB400Φ25

739.9

10

HRB400Φ28

2895.1

注:由于设计图纸未全部完成,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18年12月-2021年1月31日)。

4、交货地点:甘肃省S38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高速公路二标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

(1)技术标准应符合国标《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的规定(所有技术规范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

(2)抗拉强度设计值分别为400、540Mpa,其中钢筋直径≥10mm采用HRB400钢筋,直径<10mm一般采用HPB300钢筋。

(3)对于所供钢筋表面锈蚀、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收。直条螺纹钢不应夹杂有不定尺钢筋,盘圆钢筋应为高线(每件有不超过两个端头)。如送到现场的钢筋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钢筋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4)投标人所供钢筋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5)计量方式:直条螺纹钢为理计;盘圆、盘螺为过磅。投标人应保证供应货物理计重量在国标正差范围,招标人随时抽样检验。

(6)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钢筋外观检查不应有锈蚀现象,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200万吨及以上(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热轧光圆钢筋HPB300、热轧带肋钢筋HRB400各提供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资格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具有路桥、铁路、市政、水利等工程的钢筋供货业绩,且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钢筋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应具有钢筋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财务报表。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整)。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金方式,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甘肃省S38王格尔塘至夏河(桑科)高速公路二标项目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16号中国水电十五局水电大厦508会议室

邮 编:710065

联 系 人:田新忠 毛宝地

联系电话/传真:***-******** 186*****590

邮箱:15shebei@sina.com;

招标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A座405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

九、监督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8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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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材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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