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海分公司2018年宁海县深甽镇智慧城镇综合智能通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宁海分公司2018年宁海县深甽镇智慧城镇综合智能通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文件信息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中国电信宁海分公司2018年宁海县深甽镇智慧城镇综合智能通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18-11-02 16:37: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8-11-02 16:33:38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8-11-06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宁海分公司2018年宁海县深甽镇智慧城镇综合智能通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说明: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宁海分公司2018年宁海县深甽镇智慧城镇综合智能通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18CT*******),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本次比选为中国电信宁海分公司2018年宁海县深甽镇智慧城镇综合智能通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采购,拟采购宁海县深甽镇智慧城镇综合智能通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所需的设备安装调测、网络布线与整治等系统集成服务。同时提供智能化管理(GIS、物联网接入、智能维护)、配合智慧综合通信基础设施云平台接入等服务,并提供智慧通信基础设施管理平台使用培训以及质保期内智慧通信基础设施的运维服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70万元(含税)。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2. 项目地点:浙江宁海(比选人指定地点)。

    3.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4. 整体项目质保维护期: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折扣费率,最高参选折扣费率为65%,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折扣费率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6. 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在乙方开具发票并送达甲方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款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余款按经审计的竣工决算审定额扣除预付款决算,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内付清。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比选。

2.1.3参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或“失信被执行”记录已处理完成的除外,信息来源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index.html)”。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项目未经比选人允许,不得对专业工程或劳务进行分包、转包。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2. 比选文件获取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比选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税务信息表于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邓淑文178*****757@163.com)购买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

(4) 税务信息表[a) 可编辑的税务信息表;b) 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的税务信息表扫描件],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填报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1

参选人名称

XX公司,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2

参选人开票地址

XX市XX街道XX号

3

开票电话

XX-XX(区号-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5

开户银行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为全称,不得缩写或简写

6

银行开户户名

XX(与银行开户证明文件中保持一致)

7

银行账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8

电子发票接收人姓名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姓名全名)

9

电子发票接收人手机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短信通知)

10

电子发票接收人邮箱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电子邮箱,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寄邮件通知)

备注:

(1)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参选文件款发票时所需的信息。

(2)本项目比选文件款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提供纸质发票;比选代理机构将以短信和邮件两种方式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给参选人的发票接收人,参选人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增值电子普通发票。

(3)由于参选人提供开票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或保证金无法退回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1.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需对公账户转出,注明“公司简称+ZJ18CT*******”):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83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 本项目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参选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1. 参选文件的递交

    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09时30分。

    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辅楼4楼402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96号)。

    3. 本次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1. 参选人注册

    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3.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103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31560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李峰 邓淑文 李哲

电 话:153*****993

电 话:157*****93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57*****930@163.com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83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基础设施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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