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重新启动及质疑答复通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重新启动及质疑答复通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市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02日18:15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10日09:30至2018年09月10日09: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9月08日16:14至2018年09月10日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9月08日16:14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海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2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 |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重新启动及质疑答复通知
DZC********项目供应商:
一、经采购单位申请DZC********大庆市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于2018年9月8日 重新启动。
二、采购单位对DZC********大庆市让胡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供应商问:
问题:
质疑1:招标文件“打分条款”章节中第三项第2条:提供投标企业的2015年以来(含2015年)的信息系统集成类的单份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的合同1份,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复印件。以提供合同原件及发票复印件为准计分(如属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的采购合同的,可提供电子打印件或系统中可查询),不提供不得分。此项评分2分。将上述原件内容上传至磋商文件中。
质疑2:提供注册在投标企业的名下的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的IT服务工程师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IT服务工程师证书每份得1.5分,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每份得3.5分不提供不得分。要求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此证书,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证书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质疑3:招标文件“打分条款”章节中第三项第1条?提供投标供应商具有的颁发日期2016年以来获得升级和地(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原件。省级得2分,地市级得1分,不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事实依据:
质疑1依据:此项目为工程项目,所需资质并未体现系统集成资质,打分项为何要求提供系统集成类合同,而不是交通工程或视频监控类的业绩合同,另外本项目标的额为1900万,既然需要提供业绩合同,为何不选择提供相同或相近的业绩合同且合同标的额为何为1000万或1500万以上,而选择600万以上系统集成类合同。请甲方单位给予合理的答复。
质疑2说明:此证书只是侧面佐证了投标供应商的服务能力,但是并不能否定拥有其它形式类证书的供应商不能满足或不具备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明确指定IT服务工程师证书并作为了作为加分条件已经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第三十二条第三项,故我司认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侵犯了我司权益。请甲方依法依规给予合理答复。
质疑3说明:明显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小项:
窗体顶端
必要的法律依据: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内容: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证书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答复1:首先,此项目不仅包含交通工程和监控类工程,而且包含计算机软硬件项目。所以是系统集成类项目,此项要求更贴切、更合理。另外,据了解大庆近年来所建设类似工程项目超过千万投资的很少,为了让大庆乃至全国更多的企业参与投标和公平起见,制定了此项评分标准。此项条款,不予更改。
采购单位答复:
答复1:
首先,系统集成类范围很广,大于“交通工程或视频监控类交通工程或视频监控类交通工程或视频监控类”的范围。本项目不仅包含交通工程和监控类工程,而且包含计算机软硬件等多个子系统;所以上述工程类项目业绩都可以作为评分依据得分。另外,要求业绩金额为600万元是为了公平让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且国家并没有明确要求所提业绩必须占投资额的比例。因此,此项条款不予更改。
答复1:首先,系统集成类范围很广,大于“交通工程或视频监控类交通工程或视频监控类交通工程或视频监控类”的范围。本项目不仅包含交通工程和监控类工程,而且包含计算机软硬件等多个子系统;所以上述工程类项目业绩都可以作为评分依据得分。另外,要求业绩金额为600万元是为了公平让更多的企业参与进来,且国家并没有明确要求所提业绩必须占投资额的比例。因此,此项条款不予更改。
答复2:
ITSS是Information TechnologyService Standards的缩写,中文意思是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ITSS工作组研制的一套IT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IT服务的方法论。ITSS标准体系是我国IT服务行业最佳实践的总结和提升.ITSS的内容即主要包括一系列标准,是一套完整的IT服务标准体系,包含了IT服务的规划设计、部署实施、服务运营、持续改进和监督管理等全生命周期阶段应遵循的标准,涉及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服务管控、服务运营和服务外包等业务领域。
对IT服务需方:
提升IT服务质量:通过量化和监控最终用户满意度,IT服务需方可以更好地控制和提升用户满意度,从而有助于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优化IT服务成本:不可预测的支出往往导致服务成本频繁变动,同时也意味着难以持续控制并降低IT服务成本,通过使用ITSS,将有助于量化服务成本,从而达到优化成本的目的。
强化IT服务效能:通过ITSS实施标准化的IT服务,有助于更合理地分配和使用IT服务,让所采购的IT服务能够得到最充分、最合理的使用。
降低IT服务风险:通过ITSS实施标准化的IT服务,也就意味着更稳定、更可靠的IT服务,降低业务中断风险,并可以有效避免被单一IT服务厂商绑定。综上所诉,建设很重要但服务更重要,所以我单位为了不降低服务标准,此项不予更改;希望各地能提供更好服务的企业来参与建设和维护。
答复3:
此项要求说明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件等更规范;并且说明本企业上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更透明合规;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除具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企业应是连续二年以上的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规模一般应在中型以上。所以,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是对企业合同履约情况和履约能力的体现。本项目为综合打分项目,质保期为5年,企业的合同履约情况为对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综合评定标准之一。此项不做变更。
此答复为最终答复,开标时间不变,特此通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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