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压缩机设备招标公告

空调压缩机设备招标公告

我中心接受镇江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的委托,就其空调压缩机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于2006年8月18日上午10:00-11:00将报价函报到我中心(具体要求详见第九条报价函填报要求及格式的注解)。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的具体需求,合理填报各项价格,编制规范的报价函(所有价格均只能作一次性报价,提交后不得更改,评标采取在满足设备各性能、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同时各供应商应作出明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并对贵单位如确定成交后最快交付使用时间作出明确承诺,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另根据镇财综(2000)第11号文件规定,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价8‰的招标管理费。
报送地址:镇江市正东路10号五楼
联系电话:****-***********-*******传真:****-*******
联 系 人:刘春、李斌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
帐号:********593012

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PAN lang=EN-US>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外知名品牌中央空调机组的售后服务资质(即维修资质);
4、合格的供应商注册地在以镇江市区为中心的3小时都市圈范围内(火车或汽车车程);
5、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采购设备清单及要求:
本次采购为空调压缩机设备,数量为4台(品牌:开利型号:06E299),无需安装,但必须在用户安装时提供现场安装监督与指导。另报价时需提供相关产品介绍与技术资料,产品必须是新的。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负责运送到位。
2、质保期限:不得低于壹年;
3、空调压缩机设备有故障时供应商应迅速响应并及时进行现场维修,从报修起4小时到现场,8小时修复,如8小时内不能修复,在保质期内需无偿更换;
四、保证金:
供应商提交报价函时需以人民币交纳报价金额5%的保证金(精确至百元取整),以汇票或支票形式交纳,单独小信封密封在报价函中,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其报价无效。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工程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金的有效期为设备、工程验收合格后12个月,不计利息;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付款方式:
空调压缩机设备验收合格支付95%货款,余款在设备安装结束(安装期不超过一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十日内付清。
六、货物交付:
1、供应商须承诺接到采购人“安装、交货通知单”后,在天内交付使用;
2、供应商须注明本次报价的供货有效期限(从报价截止日算起)不长于30天;
七、签订合同:
确定成交人后由采购人与供应商正式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定后,需交一份合同复印件给我中心存档,合同上必须注明“ZJZC-(2006)专询字第27号询价书及报价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供货及资金结算:
采购中心收到委托采购人的项目资金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后,向供应商出具“供货(安装)通知书”,供应商据此正式履行供货义务。供货(安装)结束后凭“供货(安装)通知书”的验收回执联及发票原件(发票复印件必须提交采购人存档)到采购中心办理相关资金结算手续。
九、报价函填报要求及格式:
1、按照提供的“报价函(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总报价为全部空调压缩机设备运送到位并验收合格发生的全部费用,总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作变更;
2、报价函中需注明相应的供货期、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3、报价函中需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本次询价项目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所提供空调压缩机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并提供相关的质检证明;
5、提供空调压缩机设备图册样本或实物照片;
6、符合供应商要求第3条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
7、所有资料装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报价表及相关承诺)须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提供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质检报告等)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由于本项目较急,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单(含服务承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以传真方式报到我中心,其它所有报价函原件请于8月22日前送达我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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