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4#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ZDZB2006-009
1、长春通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厂房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轻钢建筑面积:3773.12平方米 投资额:5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大路以南,会展大街以西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招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中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6年8月18日至2006年8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长春通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厂房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6年8月23日10.00时以前送至吉林省中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6年8月23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招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长春通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522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130*****227
联 系 人: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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