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污泥外运与处置招标公告

2018年污泥外运与处置招标公告




2018年污泥外运与处置

招标公告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站污水处理厂的委托,为其所需的2018年污泥外运与处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到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投标。

招标人:西站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2018年污泥外运与处置

四、项目预算:67.095万元

五、招标内容:污水厂2018年度污泥外运与处置服务,污泥量约9585吨。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相关道路货物运营内容或相关道路货物运营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具有至少一项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和处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有污泥外运与处置所需的设备及技术能力;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自有污泥外运特种车辆不少于5辆;

(4)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的污泥处置场所证明文件,须提供处置场地(自有或租赁)或乌市地区垃圾填埋场同意接收本项目污泥的证明(或承诺函)等文件,有环保部门许可的外运与处置资质,须有污泥处置的固定场所环境评估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6)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提供(1)-(5)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份,公开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整(以支票或电汇方式缴纳)

账号:65001611600052503539

行号:105881000454(建行开发区支行)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上午11时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23号秦基大厦D座1606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嵩

联系电话:0991-3075059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0991-3763363 0991-3773153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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