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近红外粉碎磨)招标公告
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近红外粉碎磨)招标公告
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近红外粉碎磨)项目经市财政局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公告)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SZBM-2018-S0068
2、项目名称: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近红外粉碎磨)项目
3、项目概况:高速实验粉碎磨,数量1套;DA7250近红外分析仪,数量1套。(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采购人: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济宁市北郊济岱路9号
联系人: 孔处长
5、代理机构:山东仁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济宁市金宇路30号百丰大厦17层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卢美玲 联系电话:****-******* 176*****72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原件)。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税务局开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发票原件或完税证明(如不够纳税条件或属于免税情况,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除科学仪器注册证及注册表可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外,其余均须出具原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境内总代理商对于本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凡中国境内总代理出具授权书原件的必须附有溯源性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8.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8.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
10、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
四、重要说明
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磋商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磋商文件。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018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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