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新建食堂及中心氧站工程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新建食堂及中心氧站工程招标公告

竹山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食堂及中心氧站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竹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竹财采认[2018]587号书要求,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受竹山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拟对竹山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食堂及中心氧站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JJK2018-104

二、采购项目名称:竹山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食堂及中心氧站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247.1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新建食堂约812m2,新建中心氧站约80m2(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工期要求:3个月。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网页版成交公告施工合同、验收证明);

3供应商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以“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准);

②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处罚决定的,没有发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并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以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

③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建筑企业必须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打印带二维码的《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七大员));

④提供竹山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七、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 至2018年11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由拟任项目经理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派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社保卡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凭据、⑤公建业绩证明(注提供网上公示含网址链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⑥注册建造师证和安考B证及拟派驻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身份证、岗位证书、⑦带二维码《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⑧竹山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竹山县林业局院内)领取磋商文件并提交报名资料。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报名时提供资料: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清晰可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竹山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 人: 殷先生 电话:138*****045

代 理 机 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联系 人: 詹女士电话:187*****496


2018年11月4日










标签: 食堂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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