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及托育需求调研项目丶上海科学育儿指导微信公众号建设与推广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2)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及托育需求调研项目丶上海科学育儿指导微信公众号建设与推广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7-********,02-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包件一:上海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及托育需求调研项目预算金额:33万元,项目周期:2个月。(2)包件二:上海科学育儿指导微信公众号建设与推广项目预算金额:42万元,项目周期:12个月。(每包件超过预算的投标均不予接受,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6、交付日期:甲方指定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5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5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中小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6%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1-04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0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明确授权给本单位在职职工、法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4、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报名资料请上传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1-04 至2018-11-0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报名,符合条件者可予以报名登记并发放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1-1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 2、磋商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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