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功能区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功能区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功能区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04日20:04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05日08:30至2018年11月09日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11月16日09:00至2018年11月16日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11月16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转8005 | ||
采购单位 | 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同江市大直路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152*****6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转8005 |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功能区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功能区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YZB(W)-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转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同江市大直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152*****6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转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本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采购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9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2731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05日 08:30至2018年11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2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9:00至2018年11月1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功能区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功能区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DYZB(W)-磋-*******;
2.3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372,731.80元);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2.5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序号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简要规格或基本概况 | 供货期 | 供货地点 |
1 | 一包 | 自助办 公设备 | 1批 |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文件 | 合同签定后10日内完成供货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本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采购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同江市大直路中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654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转8005
传真:****-********、********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转800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标签: 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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