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AI大数据支撑环境建设招标公告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AI大数据支撑环境建设招标公告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AI大数据支撑环境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市区大渡河路257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59*****79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辰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垦利区胜兴路与景苑路交汇处乐安金融大厦七楼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AI大数据支撑环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2018-17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

算金额

一个包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AI大数据支撑环境建设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拥有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

4、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9528万元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11月5日8时30分至2018年11月9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辰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垦利区胜兴路与景苑路交汇处乐安金融大厦七楼);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2)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者不接受其报名。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现场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上注册成功。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28日13时30分至2018年11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1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的采购政策。

附件: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支撑环 大数据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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