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给水管网工程等招标公告
园林绿化、给水管网工程等招标公告
南沙开发区广隆安置区内配套(园林绿化、给水管网工程、电力电缆沟土建工程)工程及广州南沙开发区蕉门河两岸建设启动区社区服务中心之社区管理文化中心绿化工程(标段一/标段二)
施工招标公告
一、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二、 工程项目名称:南沙开发区广隆安置区内配套(园林绿化、给水管网工程、电力电缆沟土建工程)工程及广州南沙开发区蕉门河两岸建设启动区社区服务中心之社区管理文化中心绿化工程(标段一/标段二)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标段一:包括广隆安置区区内园林铺地、幼儿园园林铺地、园林灯光、区内给水管网工程及电力电缆沟土建工程,预计发包价约830万元。标段二:包括广隆安置区区内园林绿化(绿化面积约4000m2)、幼儿园园林绿化(约1000 m2)、园林景观新增排水工程以及广州南沙开发区蕉门河两岸建设启动区社区服务中心之社区管理文化中心绿化工程(约3000 m2),预计发包价约350万元。
符合报名要求的单位可同时报两个标段(分别递交两套资格预审材料及拟派两个不同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也可就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
计划工期:标段一为60日历天,标段二为3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土地资金拨付)
三、 招标内容:
包括园林铺地工程、园林景观新增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灯光工程、区内给水管网工程、电力电缆沟土建工程及蕉门河社区管理文化中心绿化工程的施工,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形式。
四、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本工程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1、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审;
4、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等情况;
5、企业近三年(2003年8月至今)在广州地区承建(或在建)的单项合同总造价80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同类市政工程业绩(一项或以上);
6、企业的流动资金,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具体投标本工程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誉证明,此总和不应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7、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或相关专业二级项目经理的资格,有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不能担任其它在建项目或其它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非广州市属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拟委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必须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8、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项目总工程师一名:拟投入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有8年或以上的相关技术总负责管理经验;
10、拟投入本标段的人员架构:必须但不限于具有一名施工计划负责人、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测量专业工程师、两名质量安全专业工程师、一名合同及计量负责人,施工计划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安全专业工程师必须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管理经验,测量工程师、合同及计量负责人必须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复印件);
11、拟投入本标段的设备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1台、推土机1台、挖掘机2台、12t振动压路机2台、打夯机2台、自卸车6台、搅拌机2台、经纬仪1台、全站仪1台。(自有设备附发票复印件,租赁设备附租赁合同);
12、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五、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本工程拒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1、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审;
4、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和近两年在广州及南沙地区的绿化工程未有任何诉讼处罚、通报批评等情况;
5、企业近三年(2003年8月至今)在广州地区承建(或在建)的单项合同总造价350万元或以上规模的同类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一项或以上);
6、企业的流动资金,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具体投标本工程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誉证明,此总和不应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7、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管理经验,须具有园林工程师或类似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不能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或其他正在投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注册);
8、项目总工一名,具有8年或以上的相关技术总负责管理经验,须具有园林绿化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9、拟投入架构: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管理经验、相关专业工程师至少2名;具有5年或以上的相关管理经验的质量安全专业工程师至少1名;
10、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自卸车等至少各两台。(自有设备附发票复印件,租赁设备附租赁合同);
11、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非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市政园林管理局核发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上的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审查,确定正式投标人方法如下:
1、 本工程将分别对两个标段进行资格预审,就每个标段而言: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12家时,则采用随机抽取(摇珠)的方式确定12名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12家(含12家,不少于5家)时,则取所有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则依法重新招标。
2、 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公开摇珠随机抽取12家正式投标人,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时到达摇珠现场,则认为自动放弃本次摇珠,放弃本次投标。(摇珠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时间为:资格预审网上公示截止时间的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30分进行,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单位根据网上公示自行前来。)
3、 摇珠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负责组织,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见证,南沙区监察、招投标管理机构等部门现场监督。
4、 摇珠编号按报名流水号(顺序号)自动产生。
5、 摇珠机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
指定的人员操作。
6、 如摇珠机出现故障,则按以下办法判断摇珠结果是否有效:
①摇珠的球下落时被卡住或下落过程中出现其他故障时,则出现该故障之前摇出的球全部有效。
②球已落入转盘底部孔洞中但不能滚出或滚出时补卡住,则该球有效。
③在摇珠过程中出现破损的球,破损的球如仍能分辨号码则有效,不能分辨号码则无效。
④摇珠过程中出现突然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摇珠机不能正常工作,则按交易中心采用的备用办法继续摇珠。
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放弃投标的,由建设单位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将对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依法进办理。
七、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需出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分标段提供原件核对(具体原件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中的“资审材料原件核对表”)。
八、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一标段提供以下资料:
1、由交易中心提供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注明标段,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网上自行下载)。
2、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要求签署诚信声明(注明标段)(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3、目录(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和拟派出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经签名的目录复印件(不用装订);
4、资审材料原件核对表。
5、资格预审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函。
7、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及其年审情况、项目经理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料。
9、单位简介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②竣、交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必须提供足够证明材料证明其工程规模、承包及完成情况。)。
10、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架构(职称证)和机械设备情况(机械设备购买发票或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11、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2003年至2005年)由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12、企业的营业资金、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具体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授信证明,总和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
二标段提供以下资料:
1、 交易中心提供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注明标段,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网上自行下载)。
2、 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要求签署诚信声明(注明标段)(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3、 目录(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和拟派出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经签名的目录复印件(不用装订);
4、 资审材料原件核对表。
5、 资格预审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6、 资格预审申请函。
7、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8、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非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市政园林管理局核发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料。
9、 单位简介及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②竣、交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必须提供足够证明材料证明其工程规模、承包及完成情况。)。
10、 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架构(职称证)和机械设备情况(机械设备购买发票或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11、 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2003年至2005年)由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12、 企业的营业资金、加上适当的现金票据、银行贷款以及为具体投标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授信证明,总和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
九、资格预审资料格式和资格预审表中所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如招标单位有提供格式的应按格式要求填报。提交的资料应按上述顺序打上页码,附上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资格预审资料封面请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所有资格审查的资料恕不退还。
十、 资格预审资料中所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一致,且其必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否则取消预审资格。所有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资料”中提交一份声明,说明投标人(包括分包人)不管现在还是过去,也不管是直接或是间接地与曾为本项目做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及其他招标文件的咨询人员或单位,以及现正被推荐担任本合同项目监理的个人或单位都无隶属关系或合作关系。受业主和建设单位聘用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十一、 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1、接受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为:
2006年8月21日~2006年8月22日
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2:30分~4:30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十二、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十三、 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能装下其资格预审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十四、 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7月份在发布的“投标报名资料签署须知”的要求签名确认有关投标报名资料和签署诚信声明。
十五、 其它说明:
1、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资料库资料为准,需补充资料的按有关规定进行;
2、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投标单位总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投标限价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3、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先生联系电话:137*****18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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